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核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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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核准1事项类型行政许可2基本编码3实施编码4事项名称主项名称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核准子项名称5实施主体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6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7承办机构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窗口8联办机构无。9办理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海洋和渔业厅窗口10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M6:3011咨询及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771-监督电话0771-12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1999年12月25
2、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四十七条: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报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7月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第
3、二次修正,2016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公布,2016年9月1日实施)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办理。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国家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以及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3.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06年8月30日国务院第14
4、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海洋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有核准权的海洋主管部门核准。第十一条:下列海洋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国家海洋主管部门核准:(一)涉及国家海洋权益、国防安全等特殊性质的工程;(二)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二)50公顷以上的填海工程,100公顷以上的围海工程;(四)潮汐电站、波浪电站、温差电站等海洋能源开发利用工程;(五)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的海洋工程。前款规定以外的海洋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根据沿海省、自治
5、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核准。海洋工程可能造成跨区域环境影响并且有关海洋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其他共同的上一级海洋主管部门核准。13实施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海洋工程建设单位。14行使层级自治区、市、县三级分级管理。15权限划分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06年8月30日国务院第14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下列海洋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国家海洋主管部门核准:(一)涉及国家海洋权益、国防安全等特殊性质的工程:(二)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三)50公顷以上的填海工程,100公顷
6、以上的围海工程;(四)潮汐电站、波浪电站、温差电站等海洋能源开发利用工程;(五)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的海洋工程。前款规定以外的海洋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根据沿海省、自治区、自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核准。海洋工程可能造成跨区域环境影响并且有关海洋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其他共同的上一级海洋主管部门核准。海洋工程可能造成跨区域环境影响并且有关海洋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海洋主管部门核准。16行使内容负责审批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核准17通办范围无。
7、18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环境影响报告书6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环境影响报告书3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15个工作日。19实施条件依据自治区海洋局政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规范,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1 .工程建设符合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2 .工程建设符合广西海洋功能区划、广西海洋环境保护规划;3 .工程建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4 .工程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合理、可行;5 .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环保措施和对策可行、有效;6 .报告书编制符合有关法律、国家标准和国家海洋局确定的技术规范和内容要求;7 .渔业、海事主管部门的审核通过书面文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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