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友病初诊和复诊服务的基本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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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友病初诊和复诊服务的基本要求人员配备:医疗机构需要具有全职全科医师、全职公共卫生科医师、全职中医康复科医师、多点执业至该医疗机构的血液科专科副主任医师等医疗人员。设备设施:医疗机构需要具备经过认证的五分类血常规分析仪1台、尿常规分析仪1台、血生化分析仪1台、D1C及凝血因子检测、影像学设备(DR机、CT机等)等医疗设施。药品供应:医疗机构需要保证治疗甲型、乙型血友病常用药物(V因子:如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VHI、人凝血因子VIII;凝血酶原复合物:冻干人凝血酶原复合物;止血药物)等药品及成分血(包括红细胞、血小板、新鲜血浆等)供应。此外,药品供应链合法合规、资质完善;药品品规齐全,完全满足临床需求;药品储备满足日常供需需求。药品储存条件:医疗机构需要具备药品及血液制品存储所需的必要条件,如常温、冷藏、避光保存等。医联体支持:医疗机构必须具备所属医联体的日常支撑保证,如1、医联体已经开展门诊重症服务;2、能对于血友病严重出血并发症提供转诊支持;3、能远程会诊,建立技术人员及时互通支持;4、对部分需要但中心不能检测的项目可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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