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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出纳作业处理细则第一条 本处理程序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作业。第二条 出纳人员对各项货款及费用的支付,应将本、支票或现金交付收款人或厂商,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现金或现金支票,如因特殊原因必须由本公司人员代领的需经总经理核准。第三条 本公司一切支付应以处理妥善单据为依据,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补手续者均应由公司财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通知财务经理。第四条 财务部不得将未填写完整的支票交付任何支款人员。第五条 支付款项应在凭证上由领款人签字确认,付讫后加盖付讫、日期及经手人戳记。第六条 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付款程序悉依照下列步骤办理:1、原始凭证的审核。2、国内工程发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
2、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并附请购单、经有关单位签章证明及核准,方可送交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3、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核准文件由经办单位填具付款申请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呈报总经理后送交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4、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主管签章证明及核准方可送交财务部门办理付款。5、会计凭证的核准。6、财务部门应根据原始凭证开具相关的付款单据。7、财务部门开具付款单据时应先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税务法令及公司规定的手续。8、付款单据经财务经理、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核准后送交财务部门转出纳办理支付事宜第七条 有关船务、运费、外汇、结汇款、房租以及各项费用等需预付支出款,应
3、填具请款单,并将相关文件的复印件一并送交财务部门以预付或暂付方式制票转出纳办理支付。第八条 本公司各项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1、国内采购货品的付款超过5万元,应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出纳人员2、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仍以前项期限办理3、内部员工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4、薪金的付款,公司职员每月28日发放基本工资,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付者,得由经办部门另行签呈财务经理转呈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再予支付第九条 财务部门支付款项倘有扣缴情况时,应将代扣款项于支付款项时一并扣留第十条 薪金的支付应由人事单位根据考勤记录编制薪金表,于付款期限前一日送交财务部门。第十一条 业务部门于收到
4、货款后应将其中所收货款解缴出纳,出纳应将解缴凭证送交会计人员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第二章 个人借款财务管理规定一、 关于从公司借款及以公司名义担保的管理规定第一条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或因公需现金支付相关款项时,经相关领导批准可予以借支相当金额的现金。第二条 各项因公借款金额1000元以内报分管财务副总经理最终审批,超过1000元的,须报请总经理审批。第三条 欠款人员归还借款时,需以合法的票据按规定程序报销,余款须以现金交还公司,不得以白条充抵现金,亦不得以其他人员的借条代替还款。第四条 借款人员应及时还款,每月26日前欠款员工须将自己当月的欠款结清,如遇相关领导出差在外地,借款人员必须于每月26日
5、前将经财务审核的单据金额报到财务部会计处备查,否则财务人员在发放本月薪金时应将其借款从中扣除。第五条 上月26日以后的借款和有特殊情况无法回公司报销者,必须于下月26日前结清借款;超过期限的,其报销单据财务部不再接收,并要求其以现金形式归还借款。第六条 一次借支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并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申请现金借支额度额超过10万元的,原则上采取注卡方式(即将款项存入借款人的实名银行卡上)。第七条 员工一次借支限额分别为:公司副总(含总师)及以上管理人员为10万元;市场总监、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为5万元;其他员工为1万元;超出以上借支限额的,须书面申请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第八
6、条 公司员工借款余额(累计未还款金额)限额分别为:公司副总(含总师)及以上管理人员为10万元;市场总监、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为5万元;其他员工为1万元;任何人员超过借款限额尚未还款的,公司坚决不予再行借款,特殊事项书面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通知财务部。第九条 公司员工借款采取“借款地报销原则”,即员工在何处借款,就在何处报销或还款,不得在一处借款,在另一处报销。第十条 未经总经理书面同意,公司不得对公司以外员工或企业借款。第十一条 未经公司财务部同意,各项目部不得对本项目部以外的人员进行个人借款,亦不能接受其报销凭证。二、借款手续及流程第十二条 借款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借款单应注明事由、人员
7、、部门、借款金额等,借款人不得故意虚夸借款金额。第十三条 借款人填写完毕相关事项后报部门经理审核确认,经分管副总签字后,报财务副总审批,借款金额超过1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经财务经理核准后,由出纳处凭手续完备的借款单借支现金。第十四条 借款人在外地,公司将款项存入该借款人卡上的,借款人回公司后应先到财务部补充借款手续。三、违反制度的处罚规定第十五条 公司员工不得虚构借款事项进行骗取公司借款,一旦发现公司除要求其立即归还借款外,将按其借款金额的10%进行处罚。第十六条 超过借款余额限额的员工,须在每月26日前将款项还回公司,或者书面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否则公司将视同虚构借款事项进行处罚。第十七条
8、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个人借款的安全性及制度遵循情况负责,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的本部门员工违规借款,除对违规员工进行处罚外,部门负责人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引起公司经济损失的,在由员工本人赔偿损失后,对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果本部门员工未能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应由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应的赔偿。第十八条 本制度以及本制度的修改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经总经理签字后施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二五年八月一日第三章 差旅费报销制度一、关于从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第一条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或时,经相关领导批准可予以借支相当金额的现金。第二条 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一周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并结清借款。报账后结欠部分
9、金额,或回公司一周内到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并处以每拖延一天按欠款金额千分之一,且不低于10元的罚款。第三条 出差人员需以合法的票据按规定程序报销,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白条、收据进行报销。第四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合理且符合规定的车票费、机票费、船票费等交通费用以及住宿费、其他各种补贴、零星开支费用等。第五条 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以下岗位的员工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二等及二等以上舱位。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软卧、二等及二等以上舱位的,需作出书面说明并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第六条 费用标准按不同地区及职务或职称划分 出差人员往返车船费以外的住宿
10、费,市、县内交通费及伙食补助按以下标准实行费用包干、节约归己。a.国内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特区(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每人每天150元。b.省会城市及沿海计划单列市每人每天120元。c.一般城市每人每天100元。d.县级或县级以下的每人每天80元。各部门负责人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每个档次增加20元。 从晚8时到次日早7时期间内乘坐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8小时以上的可购买硬卧车票,不买硬卧车票的凡乘慢车或直快车的,按同等硬座票价的70%发乘车补助。乘特快车的按同程硬座票价的50%发乘车补助。 凡参加交费会议和短期培训的人员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且一律不发补助费,按会议召集及培训机构的统
11、一安排据实报销。 到济南近郊地区出差,如章丘、长清、济阳、商河等区县,除报销交通费外,每人每天补贴10元。 常驻市外工地的员工,其住勤补助按各项目部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本规定所指的常驻外地员工是指因工作需要,需常驻外地30天以上的员工。常驻外地员工应由驻外项目经理或部门主管书面列明并报财务部门备案。 同行出差人员,同性别者要求两人同住一间(即每两个人只能报销一间客房住宿费);总经理及副总可单人单间;其他因工作需要住单间的员工需报请分管副总经理同意。 市内出差,市内交通费(不包括出租车票)据实报销,如若误餐,每人每天补助5元。 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或生病等原因需延长出差时间或改变差旅路线,应立
12、即请示公司批准出差的领导。未经许可而擅自延长出差时间或改变差旅路线者,不予报销差旅费;情节严重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出国人员出国前应有书面计划书并经总经理批准,原则上应参与组团(旅行社)出国;在出国前出国人员应编制出国费用专项预算审批表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核同意,经财务副总和总经理核准后实行。费用专项预算包括以下内容:国内、国际机票,餐饮费,交通费,住宿费,礼品费,门票费,通讯费,小费,娱乐费用,其他零星支出等。出国人员在报销时应根据差旅费报销程序及要求粘贴所有票据,并履行差旅费报销程序。 出差当天往返的差旅费报销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 出差时间在报销时算头不算尾,经领导批准乘坐飞机、软
13、卧者当天不计算出差补助;有舱位的客船、有卧位的火车及汽车不计算住勤补助;凡出差途中当天有招待费和出租车费支出的,每人每顿伙食和市内交通费补助各扣减5元。 凡出差期间投亲靠友无住宿费发票者,住勤补助减按40%计算。二、报销手续及流程第七条 报销时,出差人员一律凭合法有效的票据报销,按公司票据粘贴要求和报帐单据填写要求认真填写报销单据。第八条 出差人员将填写合格和粘贴合规的票据交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报分管副经理审核签字。第九条 出差人员将经上述领导审核后的出差单据交财务部会计人员审核并加盖“已审核”章,财务部会计人员审核后,报财务部经理核准。财务部对符合相关规定的报销单据确认报销,对其中不符合规
14、定的票据金额财务部不予报销。第十条 财务经理签字核准,报财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通过。第十一条 报销人员依据经总经理审批通过的票据报财务部会计或出纳处,进行冲销个人借款或支取现金。第十二条 报销要求 出差回单位后应于一周内报帐; 票据粘贴要平整美观,且分类排列汇总统计数量和金额; 书写要清晰,计算要正确,不得涂改; 票据真实和合法,票据上的大小写金额应一致; 报销凭证上的总计大小写金额栏由会计人员填写; 报帐审批手续齐全。三、违反制度的处罚规定第十三条 伪造及用虚假票据报销、违规批准报销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降职、开除等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十四
15、条 本制度以及本制度的修改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经总经理签字后施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第四章 招待费报销制度一、 关于招待费报销的管理规定第一条 招待费包括餐饮费、礼品费、旅游费及其他用于招待的费用开支等。第二条 业务招待费只准用于洽谈业务、沟通信息、催收清理欠款为提高经济效益协调关系以及来公司帮助、指导、检查工作等而支付的必要的应酬费用。第三条 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应本着“必需、合理、节约”的原则支出。凡对外馈赠礼品、安排到酒店就餐等应酬开支,应坚持一支笔审批。凡200元以下招待费,必须经分管副总批准(包括电话请示同意),200元以上,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包括电话请示同意)。第四条 来公司联系业务的一般人员应尽量安排工作餐,每人每餐5元。第五条 招待费每餐的最高限额标准如下:1. 由副总、总师接待并参加的宴会每餐不得超过1000元;2. 由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接待并参加的宴会每餐不得超过500元;3. 由公司一般人员接待并参加的宴会每餐不得超过200元。第六条 领导批准的招待费报销时,需由经办人详细填写招待费报销单上的各项内容。第七条 招待费一般采取最高负责人报销制度,即在一次招待费的花销过程中,应由负责本公司招待的职位最高负责人作为报销人签字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