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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秋口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工作,主要职责为:一、制定和完善各项便民服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二、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各部门、单位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理流程。三、对进入或退出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四、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五、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六、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建立联办会审制度,对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建立相应的协调决策
2、机制。七、对各部门、单位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及其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八、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九、负责对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十、完成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秋口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请销假工作制度一、适用范围秋口镇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二、请销假办法1、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勤,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2、请假人请假前必须将相关工作进行移交,接交人确定并签字后方可办理签批手续。3、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履行书面手续,请假半天
3、内由中心日常负责人签批,并电话(或短信)报分管领导;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批;请假2天及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批。4、特殊情况请假,必须按程序向相关领导电话请假,假满后及时补签书面请假条。5、各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管理,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各工作人员要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工作制度,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三、相关纪律1、工作人员未经事前审批或经审批未准假而休的,一律视作旷工,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2、工作人员休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报告,未经同意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3、各科室负责人应对本科室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负责,不得
4、隐瞒不报。秋口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AB岗工作制度第一条AB岗制度是在工作日内相近岗位(本窗口、科室内部、负责审批的分管领导)A岗责任人因事不在岗,由B岗责任人顶岗的工作制度。第二条实行AB岗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不因工作人员的缺位、空岗,导致即办的服务事项缓办、急办的服务事项延误,以确保中心各项运作制度有效落实;同时,也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培养一岗多能工作人员的需要。第三条窗口都要确定AB岗,避免出现无人在岗现象;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利,应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并对执行A岗工作的结果负相应责任。第四条A岗责任人不在岗,应提前做好工作的交接;因特殊原因来不及交接的,B岗责任
5、人要主动顶岗。第五条AB岗之间要相互传授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各窗口、科室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备岗责任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能相互顶岗,顺畅运作。第六条AB岗责任制的实施情况,纳入中心考核管理范围。出现空岗缺位和A、B岗责任人失职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窗口和责任人的责任。第七条实行AB岗工作制后,不应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空岗、缺位,延误许可(审批)工作的正常办理;第八条因特殊情况A、B岗均缺位时,窗口(科室)负责人应安排熟悉窗口业务的人员顶岗。秋口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1、首问责任制是指第一位接受以来访、来电、来信方式到便民服务大厅办理业务、联系事务、了解政务、反映情况等的群众、
6、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负责现场处理或引导办理有关事宜,使之得以及时、有效办理的政务责任制度。2、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的便民中心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按工作职责、岗位责任、业务分工或领导交办,具体办理、解答该事项的大厅工作人员即为该事项的承办人。3、首问责任人的基本责任(1)负责将该事项导办到承办人手中,承办人不在岗的,代为接收,负责转办;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先行接收,报告相关领导。属首问责任人自己承办的业务,立即接办。(2)对办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帮助查看是否齐全,并给予相应指导。(3)热情接待,热心导办,耐心解答,语言文明,必要时做好记录。4、承办人应负责将该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结
7、果及时答复给办事人,并做好办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凡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作出否定处理,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及时向办事人解释说明。5、办事人有权向首问责任人、承办人查询该事项转办情况,办理情况和结果。秋口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1、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对象向各窗口咨询、办理有关事项,各窗口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标准,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者予以答复的制度。2、限时办结制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各窗口部门须认真对待和办理各种限时办结的事项。3、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的,要以留言、启事等方式实行告知。秋口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一次
8、性告知制1、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服务对象到便民服务大厅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资料、手续等全部内容或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2、如果办事人资料齐全、符合规定,应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说明原因。3、如果办事人提交的资料较多,承办的工作人员要出示业务办理手续提示卡,(卡片已详细写明需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内容、要求)。4、如果对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根据办事资料的繁、简程度,当场一次性告知或以书面形式告知所需补交的材料及办事程序,并告知下一次办理的时间。4、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由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9、不能办理的原因和法规、政策依据。6、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秋口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巡查制1、值班工作安排值班时间为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由镇副职以上领导轮流担任,确保服务大厅业务经办有序开展。2、领导值班职责(1)负责督查窗口全体工作人员在岗情况;(2)负责当日的服务大厅现场管理,大厅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业务办理情况;(3)负责接待处理服务对象投诉和突发事件;3、相关要求(1)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有效进行处理,重大问题随时报告集体研究处置;(2)当日带班领导若遇请假等,应事先与其他带班领导做好调剂。秋口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责任追究制1、责任追究制
10、是对违反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领导带班督查制及有关业务管理制度等便民服务大厅各项规章制度,失职而影响管理服务工作的,给予诫勉教育和告诫的制度。2、对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情节较轻的,实行诫勉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处理及追究相应党纪政务处分:(1)服务对象到便民服务大厅办事时,符合规定、手续齐全不予即时办理、无故超过承诺服务期限、不即时办结又不说明原因和办事时限等违反限时办结制度规定,给服务对象造成延误和损失的;(2)首问责任人未尽职的;(3)工作人员擅离工作岗位的;(4)服务中态度生硬粗暴,违反群众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5)利用经办服务权限“吃、拿、卡、要”的;(6)
11、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3、诫勉教育记录在案,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4、工作人员一年内被诫勉教育2次,年度不能评优;一年内被诫勉教育3次,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秋口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镇营商环境,推动落实一次不跑、只跑一次工作,切实加强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着力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廉洁、规范政务服务,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二、考核内容根据各窗口工作人员在中心的表现,从业务办理、效能纪律两方面按月进行扣分(具体见计分明细)。三、计分明细1业务办理(1)未落实窗口工作人员
12、行为准则、办事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政务服务制度的工作人员,每人(件)次扣1分。(2)对网上咨询不予受理或未及时答复的,经核实,对责任人每件次扣1分。(3)办件超过承诺时限的,对责任人每件每超过一天扣1分。(4)未按要求及时完成各项业务工作和未及时报送有关材料的,每人(件)次扣1分。(5)在好差评评价系统中,被群众差评的,经核实的每人(件)次扣1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的,经核实的,每人(件)次扣2分,两项合计当月最多扣10分。2.效能纪律(1)工作人员需自觉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上班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1分;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的,扣2分。(2)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脱岗的,每人次扣1分;
13、对法定请产假、小产假、哺乳假、探亲假、育儿假等不扣分。(3)无故脱岗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分;无故脱岗1个小时以内的,每次扣2分;旷工1天,扣3分(迟到早退超过一小时以上不在岗的即为旷工)。(4)在办公区域内吸烟、吃零食、嚼口香糖等的;用电脑或手机打游戏、网上聊天、购物、看视频、听音乐、炒股,以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的;工作时间大声喧哗、嬉闹、扎堆聊天、打盹睡觉等的,每人次扣1分。(5)与服务对象争吵或打架的,经核实责任在工作人员的,每人次扣3分。(6)工作时间内饮酒的,每人次扣4分,同时移交镇纪委(监察室)处理。(7)窗口咨询电话无人接听,引起投诉的,每人次扣1分。(8)在公共场所或微信工作群中发表负面言论的,每人次扣3分,引起严重后果的进行辞退处理。(9)窗口工作人员被各级媒体或各级有关部门明察暗访到违纪行为的,被镇主要领导查实的,每人次扣1分;被区级查实或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2分;被市级查实或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4分;被省级查实或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6分(如一违纪行为被两级或多级通报,取最高扣分项进行扣分,不重复扣分,同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10)中午及周末节假日延时服务期间工作人员参照执行。四、考核周期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秋口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考评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五、本规定由秋口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