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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批准人:2019年月一、工程概况2二、编制的主要依据2三、环境监理范围、阶段和期限5四、环境监理工作目标5五、环境监理组织机构6六、环境监理工作制度7七、环境保护质量控制7八、组织协调、信息汇总、传输及管理7九、开工前的环境监理8十、工程过程中的环境监理控制9十一、环境保护现场监理10十二、环保竣工验收16第一章、工程概况1.1建设工程名称起步区(核心区)配套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1.2建设工程地点高新区东部园区1.3建设工程组成及建筑规模随着天府国际机场的开工建设,空港新城的建设也随之兴起,起步区(核心区)作为先行实施的绛溪南组团先行实施的片区,为空港新城的建设打下坚
2、实的基础,进一步推动空港新城的有序建设。起步区(核心区)配套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电力隧道、排水工程、交安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等附属工程。本项目共包含汇流南路等8条道路,其中主干路5条,次干路3条,总长约12.9km,红线宽34m、40m和45m,设计车速均为40kmho本项目分批次实施道路及配套设施。第一批次包含南一线、绛溪南路、南山大道、涧溪南路等4条主干路,兴隆街横街、汇流西路、丘岳路等3条次干路;第二批次项目包含汇流南路1条主干路和兴隆街纵街1条次干路;第三批次项目包含9条支路。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贯彻
3、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环境保护方针,使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程度,达到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持续、协调发展的目的。起步区(核心区)配套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项目监理部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二、编制的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2年10月28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口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修订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
4、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修订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09年8月27日起修正);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起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起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12月29日起施行);1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起施行);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起施行
5、);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起施行);1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1月1日起施行);18、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7月1日起施行);19、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20、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89环管字第201号);22、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家环保总局20014号);2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展改革委令2013第21号);
6、24、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5、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号),2010年1月11日发布;三、环境监理范围、阶段和期限:环境监理范围:工程所在区域与工程影响区域。工作范围:施工现场、附属设施等以及上述范围内生产施工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区域。工作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环境监理。监理服务期限: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施工保修期满,保修阶段服务期限为自竣工之日起一年。本工程环境监理分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四、环境监理工作目标:依据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制定、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政
7、策、技术标准,以及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投标文件和依法签订的监理、施工承包合同。按环境监理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履行环境监理义务,独立、公正、科学、有效地服务于本工程,实施全面环境监理,使工程在设计、施工、营运等方面达到环境保护要求。1、水土保持进行监理:对主体工程和临时工程造成水土流失破坏进行监理,对所有水土保持设施的内容检查是否达到设计规定的要求,弃土按程序和位置进行作业;重点监督施工弃土石方不能抛向山体边坡,避免景观破坏;施工中建造临时沉淀池;暴雨来临前在动土点或其它易于发生水土流失的地点用草垫、塑料薄膜等加以防护;河流、沟渠排水系统通畅,具备良好的工况;杜绝泥土和石块阻塞河流;对可能出现的山体
8、不稳定情况要作出评价和提出建议。2、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处理措施环境监理:对生产和生活污水的来源、排放量、水质指标,处理设施的建设过程和处理效果等进行监理,检查和监测是否达到了批准的排放要求。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监理:施工区域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粉尘。督促各施工单位加强作业现场扬尘控制,工地不准裸露野蛮施工,做好洒水降尘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扬尘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加强工程车辆、工程机械行驶路面扬尘控制。对污染源要求达标排放,对施工区域及其影响区域应达到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4、噪声控制措施环境监理:为防止噪声危害,对产生强烈噪声的污染源,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治。5、固
9、体废物处理措施环境监理:固体废物处理包括生产、生活垃圾和生产废渣处理,达到保证工程所在现场清洁整齐的要求。6、野生动植物及水生生态措施环境监理:避免水土流失的影响,按保护植被的规定的要求管理施工单位,注意名贵树木的迁移,隔离保护等措施。7、人群健康措施环境监理:保证生活饮用水安全可靠、预防传染疾病、提供必要的福利及卫生条件等方面的措施。8、环境监测监理:按本报告监测内容监督实施环境监测工作。9、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安装监理:对本工程污水处理、环境绿化等工程设施的施工进行监理。五、环境监理组织机构根据工程环境监理工作计划文件,明确工程环境监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环境监理工作。实行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10、制,由环境工程监理部独立主持本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直接对领导小组和工程总监负责。环境监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员:六、环境监理工作制度包括工作记录制度、人员培训制度、报告制度、函件来往制度、环境例会制度:每月环保内容在监理会议上进行汇报。在环境例会期间,承包商对近一段时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回顾性总结,环境监理工程师对该月各标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评议,肯定工作中的成绩,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七、环境保护质量控制(1)质量监控的原则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重视事前控制,及时预防和制止可能产生环境影响的各种不利因素,防患于未然;严格事中控制,随时消除可能产生环境影响的各种隐
11、患;完善事后控制,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满足合同的各项环保要求。(2)质量控制的主要方法与措施环境监理部建立以总监为主的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对承包人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八、组织协调、信息汇总、传输及管理环境监理部主要将以会议的形式来做好协调管理工作。信息汇总、归档和管理将根据业主要求,参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进行整理、分类、造册、归档,并经常召开专题会议,检查、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确保工程信息、档案分类清楚、完整、技术档案、图纸资料与实物同步。九、开工前的环境监理1、督促总承包单位与投资单位签订工程项目
12、环境保护施工责任书,并为其承诺的内容负责;督促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环境保护施工责任书。2、督促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分别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并落实各分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层层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的局面。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技术措施或专项环境保护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强制性标准确定有效的施工环境保护措施。4、污染防治方案的审核:根据具体项目的工艺设计,审核施工工艺中的“三废”排放环节,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设计中采用的治理技术是否先进,治理措施是否可行。污染物的最终处置方法和去向
13、,应在工程前期按有关文件规定和处理要求,做好计划,并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后具体落实,审核整个工艺是否具有清洁生产的特点,并提出合理建议。5、审核施工承包合同中的环境保护专项条款:施工承包单位必须遵循环境保护有关要求,以专项条款的方式在施工承包合同中体现,施工过程中据此加强监督管理、检查、监测,减少施工期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同时对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素质及施工环境管理水平进行审核。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理控制1)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措施是否按环保对策执行环保措施、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2)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各类机械设备是否依据有关法规控制噪声污染。3)监督检查建筑工地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是否按规定进行妥善
14、处理处置。4)监督检查施工生活垃圾的日常收集、分类存储和处理工作。5)冲洗生产废水须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道路是否畅通,排水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施工现场是否积水。7)做好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方面的培训工作,培养大家爱护环境、防止污染的意识。8)做好施工期污染物排放的环境监测、检查、检验工作。9)参与调查处理施工期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纠纷。竣工后的环境恢复监理监督管理环境恢复监测和环境恢复计划的落实情况及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情况。1)监督竣工文件的编制;2)组织初验;3)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4)编制工程环境监理总结报告;5)整理环境监理竣工资料。十一、环境
15、保护现场监理(一)工程施工阶段要求施工单位应做到以下几点:1、封闭现场围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彩色喷塑压型钢板围挡墙,并结合企业文化和周边环境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美化、亮化。严禁使用砖砌等其它形式的围挡墙,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在建工程建筑物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密目安全立网进行封闭围挡,确保严密、牢固、平整、美观。凡是有污染和破损的,必须立即更换。2、标准临建设施:临建设施必须采用装配式轻钢结构临建房屋,达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装配式轻钢结构临建房屋技术规程的要求。搭设前必须对周边环境进行评估,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批。严禁新建砖混临建设施。3、建筑材料堆放: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应按平面布置图分类、分规格存放,设置标识牌,建筑材料、构件的存放、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规定要求,做到整齐有序、稳定牢固,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和构件,应采取有效措施,按时洒水,加以覆盖。4、控制粉尘污染: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按规定进行地面硬化。对因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应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有效的控制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粉尘污染。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