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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青岛XX置业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青岛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甲方:青岛XX置业有限公司 主任:XXXX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XX市工贸开发区联系电话:XXXXXXXXXX乙方:青岛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表人: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XX区XX路XX号XX号楼XXX联系电话:XXXX一XXXXXXXXXXXX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 上,经 XXXX府 (物业名称)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甲方委托乙方为 XXXX府 (物业 名称)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2、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XXXX府;物业类型: 住宅、商业 ;坐落位置:东至:XX路: 南至:XX路。西至:XX路:北至:XX路。占地面积:76253平方米:建筑面积:235843平方米:本合同物业服务区域(以下简称物业服务区域)详见附件一规划平面图,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a O第一章物业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第二条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三);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疏通;4、公共绿化养护和
3、管理;5、车位物业服务;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8、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特约服务。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以附件四为准。第三条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乙方可提供的有偿特约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家政清洁】、【户内维修】、【临时配送】等服务。以上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根据需求自愿选 择,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担,收费标准由乙方依据市场调节价确定并予以公示。第四条为更便利高效地提供相应的服务,乙方可利用线上住这儿APP、邻居公众号等服务平 台向甲方与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第五条 乙方服务不含以下内容:1、不含业主车辆等特定财产的保管服务,但业主与乙方之商一致另有约定的除外
4、:2、物业服务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快递自提柜】、 垃圾分类智能回收柜】等属于专业单位或市政单位运管管理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 改造。第六条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人应当与乙方签订车位相关的服务协议(临时车位除外),明确双 方在车位物业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第二章物业服务期限第七条 本合同物业服务期限自2021年11月工日起,至2026年IlH 29日止(期 限为年”),但因原物业拒绝退出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物业服务起始日顺延至乙方实际进驻之 日起,服务期限不变。如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期限到期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时,本合同继续 履行:A.
5、乙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B.未依法经业主表决形成续聘或解聘乙方的决议并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第八条业主大会或乙方有权依据法规及合同约定决定提前终止、解除本合同或合同到期不再 续签的,均应当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第九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接管本物业获得的相关资料及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及时完整地移交,并与甲方共同做好因物业服务而发生的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费的清算、 乙方为物业服务而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处理等;乙方为物业服务而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由业主 或业主重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自行与协议相对方协商确定是否履行以及具体履行方式。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监督乙
6、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及本物业服务区域的各项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规 约、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对于乙方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 依法予以配合。3、业主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停车费、其他乙方收取或代收的费用;不按时 足额交纳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交纳,并配合和协助乙方按有关规定处理有关纠纷。4、业主应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缴专项维修资金,对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享有监 督权。5、业主委员会应当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并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 制止。6、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对物
7、业维护保养、清洁卫生等工作提供通行和工作便利,如因不配合工 作给乙方或他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7、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 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战失。8、业主需要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及占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 事先征得业主委员会和乙方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 任。9、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乙方并与乙方签署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按照装修 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交纳【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等费用。业主装饰装修房屋期间不得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
8、本物业装修管理规定及装饰装修禁止行为与注意事项。10、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 行查验,查验中双方确认的问题应作好书面记录,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具体参见附件五:关于XXXX 府项目遗留问题处理事宜的协议)。乙方接管后,该物业历史遗留问题完成整改前给乙方、业主或物 业使用人造成损害或导致乙方遭受行政部门处罚或其他民事赔偿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与有关部 门、侵权人、受害人协调沟通并承担全部责任。IK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及时将相 关情况告知乙方。若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
9、有关业主应该承 担连带责任。12、业主应遵守管理规约有关规定,不得高空抛物。为预防高空坠物,经业主大会表决,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使用维修资金或公共收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安装高空摄像头、防护网等。13.业主应遵守消防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违规使用电器、燃气等设备; 不得占用或封闭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占用消防登高面;不得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因业主或物业使用 人违反法律法规、本合同及管理规约约定,或自身疏忽导致火灾发生,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如造 成第三人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该业主及使用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承担了补充责任的, 有权向该业主或使用人追偿。14、不论因何种原因本合同终止的
10、,若乙方代甲方先行垫付费用的,甲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 5天内向乙方返还。15、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按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部门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物业服务相关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第三十一条所示),并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查验中 双方确认的问题应作好书面记录,同时甲方应书面提出整改方案及完成时限。16、按照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本物业保修责任。17、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 征得业主委员会(未成立的除外)和乙方的同意。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在合理 期限内恢复原状。18、甲方交付的地下车库应
11、达到相关验收标准,确保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正常,否则造成任何 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费、停车费、其他物业公司收 取或代收的费用。2、为了保障物业服务品质并按照物业服务的实际需要,可将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电维修养护、安防业务等委托给专业服务企业, 甲方授权乙方全权自行选择专业服务单位,但乙方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人或 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委托给第三人。3、有权制定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 面
12、的规章制度。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共同遵守。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 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情况,并向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报告。5、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木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 得业主委员会同意,业主委员会未成立的,应提前通知相关业主。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 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原状。因业主不配合工作给乙方或他人造成损害的,应由该业主承担侵 权责任,乙方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无需承担任何责任。6、乙方可采取规劝、发出书面通知、上报政府
13、主管部门等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7、建立物.业服务档案资料并妥善保管和使用。8、按法律法规要求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服务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 乙方将有关公告通过【张贴至小区公共信息栏】、【微信发送】、等方式向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发 送的,视为乙方已完成了通知义务。9、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关于物业服务的投诉, 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10、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告知乙方需要装饰装修房屋时,乙方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 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11、依法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
14、金进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 改造。12、当遇突发紧急状况时,如不立即采取措施将导致业主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乙方应当执行 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如有),同时,乙方也有权在保护业主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包 括但不限于限制车辆出入、进入业主房屋等合理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受 益业主予以补偿;涉及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的,从公共收益中支取。13、为防止高空抛物、坠物,乙方应采取下列措施:a.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的附着物、添附物进行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 时通知相关权利人进行维修,并对相关区域进行围挡隔离;b.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张贴禁止高
15、空抛物的警示语,并定期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宣传。乙方实施了上述措施的,视为乙方己经尽到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14、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公共区域巡查、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保、发现异常及时报警等公共 秩序维护、安全防范义务的,对业主专属区域发生的火灾、盗窃等财产、人身损害不承担责任。15.其他权利义务:无O乙方履行了以上权利和义务,视为完全充分地满足了业主的监督权和知情权。第四章物业服务用房第十二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物业总建筑面积911_平方米的地上可独立使用的物业服务用房, 具体位于:二期 o物业用房条件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满足水、电、采光、通风等正常使用功能。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未经业主大会同 意不得改变用途。第十三条除甲方按规定无偿提供的物业服务用房外,全体业主同意无偿提供_平方米的共 有部分供乙方用作员工宿舍、员工培训室、食堂等作为物业服务的后勒保障。第五章物业费第十四条本物业服务区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在业主共有物业经营收益按本合同约定分 配的基础上,业主应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按以下标准交纳物业费:多层住宅:2.06元/月/平方米(含税);小高层住宅: 2.06元/月/平方米(含税);高层住宅:2.06元/月/平方米(含税);商业用房:3.6 元/月/平方米(含税);专有车位物业费,露天车位:25元/月/平方米(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