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应急发〔2023〕2号 重庆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docx
《渝应急发〔2023〕2号 重庆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渝应急发〔2023〕2号 重庆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docx(3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重庆市应急管理局文件渝应急发20232号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应急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应急局,有关中央在渝和市属企业,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383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审与监督检查一体化,特制订重庆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重庆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1月4日重庆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
2、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3)83号),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现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工贸八大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定和要求,加强标准化建设工作,依据本办法自愿申请标准化定级。第四条企业标准化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企业标准化定级标准由国家应急管理部按照行业分别制定。重庆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标基本规范
3、评定细则与执法一体化检查清单(试行)(渝应急发(2023)120号)为重庆市内现行通用定级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辖区范围内通用标准化定级,已有专业定级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定级标准。第五条企业标准化定级实行分级负责。国家应急管理部负责一级企业的定级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二级企业的定级工作,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三级企业的定级工作。第六条标准化定级工作坚持评审分离、执法协同,服务为先、注重效能,诚信自律、减轻负担”的原则。企业自愿自主开展标准化建设,评审专家组对评审结果负责,各级定级部门在组织评审时同步开展执法检查。第七条标准化定
4、级工作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各级定级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评审专家组,委托其开展现场评审。二级企业评审专家原则上由市应急管理专家组专家(工贸组)担任;三级企业评审专家原则上由市应急管理专家组专家(工贸组)和本地区应急专家组专家担任,其中四涉一有限一使用(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涉高温熔融、涉冶金煤气和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三级企业评审至少有1名市应急管理专家组专家(工贸组)。第八条企业标准化等级有效期为3年。第九条定级方式。定级部门采取两种方式对企业进行标准化定级评审。一种是直接认定。各定级部门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时,依据标准化等级评定标准同步开展标准化定级评审
5、,达到二级企业、三级企业等级标准要求的进行公示、公告,并予以直接认定。另一种是申请认定。依企业申请标准化定级评审,各级定级部门依申请开展标准化定级评审,达到二级企业、三级企业等级标准要求的依程序予以认定。第十条定级程序(申请认定)。企业标准化定级按照自建、自评、申请、受理、评审、公示、公告的程序进行。(一)自建。企业应遵循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原则,严格对照通用定级标准或专业定级标准自主开展标准化建设。成立由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员工代表参加的工作组,按照生产流程和风险情况,对照所属行业标准化定级标准,将本企业标准和规范融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全员参与,实
6、现安全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二)自评。企业应针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适时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新创建标准化企业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运行至少3个月后,开展自评工作,并形成书面自评报告(格式见附件1);周期性标准化复评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评工作,并形成书面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在企业内部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持续改进安全绩效。鼓励企业独立完成标准化的自建、自评和自我改进工作。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技术服务机构或专家提供咨询服务。聘请技术服务机构或专家提供咨询服务的,应在自评报告中予以明确。(三)申请。申请定
7、级的企业,依拟申请的等级向相应定级部门提交评审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实行分级受理评审:(1)申请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的,通过国家应急管理部官网直接向一级定级部门提出申请;(2)申请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的,经区县应急局同意后,通过渝快办平台向二级定级部门提出申请;中央在渝和市属企业原则上应建设标准化二级及其以上企业,通过“渝快办平台直接向二级定级部门提出申请。渝快办平台申请流程参照重庆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审渝快办平台申办操作指南(详见附件4)0(3)申请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的,可通过渝快办平台向三级定级部门提出申请。新设立(含搬迁)企业原则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渝应急发20232号 重庆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 应急 2023 重庆市 工贸 企业 安全生产 标准化 建设 定级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