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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03.100.01A10团体标准T/CCFAGS00X-2018汽车后市场行业特许经营服务规范SpecificationforautomobiIeaftersaIesmarketfranchiseservice2018XX-XX发布2018-XX-XX实施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目次前言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与定义14 对特许人的特许经营法规性要求45 对特许人的特许经营规范性要求46 执行与评估107 评估认证规则10附录A特许经营认证评估方式12附录B特许经营认证评估表13刖百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
2、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1 范围1.1 签约品牌及其加盟店;1.2 其他接受本标准的品牌与服务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5624-2005汽车维修术语SB/T10465连锁经营术语SB/T10410特许经营管理体系指南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汽车后市场AUtomObi1eAftersa1esMarket汽车销售以后,围绕汽车使用过程中的各种服务,它涵盖了消费者买车后所需要的一切服务。从汽车售出到报废的过程中,围
3、绕汽车售后使用环节中各种需要和服务而产生的一系列交易活动的总称。特许经营franchise拥有经营模式、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特许经营体系franchisesystem由特许人或经特许人授权的企业建立的对特许经营各个业务环节实行控制和管理的系统,包括加盟招募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店铺建设管理、培训管理、督导管理、加盟商关系管理、财务管理、广告促销管理、品牌形象管理、技术标准管理等内容。注:改写SB/T10410-2
4、007,定义2.2。特许人franchisor特许商franchisor拥有可授予他人使用的经营模式、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并授予他人使用的企业。注:改写SB/T10410-2007,定义2.3。被特许人franchisee加盟商franchisee获得特许人授权,使用其经营模式、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注:改写SB/T10410-2007,定义2.4。加盟店franchiseout1et特许经营中,加盟商获得特许人授权后,使用其经营模式、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建立的店铺。SB/T10465-2
5、008,定义3.8特许经营权franchiseright是特许人授予被特许人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使用特许人的经营模式、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的权利。加盟招募franchiserecruitment特许人或经特许人授权的企业通过广告宣传、参加展会、他人介绍等形式与潜在加盟商取得联系,并进一步与其开展接洽、沟通和谈判。特许经营备案franchisefi1ing特许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通过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就其特许经营行为所办理的行政备案登记手续。3.10信息披露informationdisc1osure特许人依照相
6、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在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规定的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注:改写SB/T10410-2007,定义2.9。3.11意向加盟商franchisecandidate与特许人签订了加盟意向书,但还没签订正式特许经营合同的加盟申请人。3.12特许经营合同franchiseagreement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签订的用于规定双方在特许经营关系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确定双方特许经营关系的法律文件。3. 13督导supervisor特许人或经特许人授权的企业对单店的品牌形象、经营理念和行为、制度、人员、产品、服务、工作流程等各个方面所进行的监督和指导。4. 14商圈保护re
7、giona1exc1usive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或其他有效法律文件中授权给被特许人的特定地理范围,在此范围内特许人不得对第三方进行授权或开设直营店。5. 15特许经营费franchisefee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人的经营模式、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使用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费用。包括:加盟费、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广告基金及其它约定的费用。注:改写SB/T10410-2007,定义2.6。注:改写SB/T10410-2007,定义2.6.1。6. 16加盟费initia1fee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人的经营模式、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使用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
8、次性费用。注:引用汽车流通行业术语,定义3.2.17. 17汽车维修vehic1emaintenanceandrepair汽车维护和修理的泛称。GB/T5624-2005,定义2.118. 18汽车维护vehic1emaintenance为维持汽车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而进行的作业。GB/T5624-2005,定义2.3.19. 19汽车修理vehic1erepair为恢复汽车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和寿命而进行的作业。GB/T5624-2005,定义2.3.210. 对特许人的特许经营法规性要求10.1 许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遵照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0.2 许人应审核被特许
9、人的合法资质,提出规范要求,并持续监督。10.3 许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维修服务等汽车后市场业务,应遵守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汽车维修服务、汽车零部件及其他养护商品销售和其他汽车后服务(保险、二手车、信贷、检测)等。11. 对特许人的特许经营规范性要求11.1 业模式11.1.1 复制的单店模式11.1.1.1 1.1.1特许人应提供可复制的单店盈利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成熟、稳定的产品或服务组合、价格与支付、成本与管控等模式。可复制的评价标准是:直营店模式的稳定性、达到盈利预期;加盟店能够实现与直营店类似的经营管理水平。11.1.1.2 许人应提供单店管理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营业资质、
10、人力组织、财务、营业功能、设备、商品陈列与环境、销售与服务等。例如:不同类型的汽车维修,需要哪些不同级别的行业资质证明,其员工个人需要的不同的技术资质证明;不同类型的连锁店的财务管理模式、核算方法:不同类型的连锁店需要的不同的营业功能和功能区,相应的设备设施等。上述模式的设计、规范、实施和管理过程应便于被特许人复制和掌握,有利于被特许人盈利。11.1.1.3 许人应提供产品销售、服务和环境保护的标准及规范。相关标准与规范应满足法律法规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资人权益、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满足汽车维修(后市场)行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11.1.1.4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
11、管理条例的要求,特许人至少需要有两家该模式的直营店,并且经营一年以上,以此证明该模式可复制。11.1.2 营资源5.1,2.1特许人应持有满足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业务要求和被特许人经营要求的知识产权,相关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包括开展业务所必须的相关商品类商标和服务类商标,以及保护上述知识产权不被仿冒的防御、保护性商标)、专利(包括与特许权授权有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技术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专有技术(know-how).普通著作权(包括与特许权授权内容相关的技术、经营、管理文档的文字、图片、视频、声音等)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包括与特许权授权内容相关的计算机系统软件、程序、代码等)。相
12、关知识产权有利于保护特许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有利于被特许人获得市场竞争力。5.1.2.2特许人应拥有湎足特许人特许经营要求和被特许人经营要求的供应链、金融服务等资源。该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汽车维修(后市场)零部件、设备和工具、消耗品等材料的来源,储运配送服务、设备融资租赁范围、保险、保理、信用、信贷、供应链金融服务等。5.1.3加盟模式5. 1.3.1特许人应建立适应互联网经济环境的、满足特许人特许经营要求的加盟模式及运行规则,包括但不限于:a) 实体店单店加盟(含加盟后托管)b) 实体店区域加盟(含非区域系统内多点多店)c) 实体店二次加盟(对所辖加盟店提供管理与服务)d) 互联网店加盟e)
13、 实体店互联网店同步加盟5.1.3.2特许人应建立特许经营的收费标准,并依照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收取相关费用和提供相应服务。收费类别包括加盟费、特许权使用费、特许经营履约保证金、广告基金、商品供应和销售费用和其他约定的(培训、营销、信息化、管理输出等)服务费用。5.1.4发展模式特许人应对商圈进行规划,并满足连锁店实现其线下、线上经营目标要求。5.2支持与服务体系建设5.2.1特许经营体系应包括适应企业发展的组织结构、职能和人员职责。5.2.2特许经营体系应建立、保证和发展满足企业发展要求的人力资源。5.2.3运行规则特许经营体系运行应满足如下条件:a)简单易行,便于操作。b)内容涵盖业务、管控
14、、支持等方面;c)内容相互衔接,互不冲突;d)包括但不限于流程、标准、规范、制度、模型、数据等形式;e)流程和标准应通过符合特许人发展目标、简明、可操作的逻辑和形式建立;f)信息化、互联网化和数据化;5.3支持与服务体系实施5.3.1被特许人招募5.3.1.1特许人在招募被特许人时,其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5.3.1.2加盟申请人在申请加盟时应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向特许人提供相关的信息,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加盟后,被特许人向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特许人。5.3.1.3特许人须向加盟申请人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5.3.1.4特许人应建立加盟申请审核机制,对加盟申请人的
15、经营理念、投资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等进行必要的评估和审核。5.3.2特许经营授权5.3.2.1特许人的特许经营合同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对该特许经营业务和管理的要求有明确、充分的规定。5.3.2.2特许经营合同签订过程中,特许人与意向加盟商进行必要的沟通,对其进行重点提示和培训,使其能够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5.3.3特许经营权管理5.3.3.1特许人应有必要的企业形象识别(VD系统,并向被特许人提供标准及其相应的指导和培训。5.3.3.2被特许人应按照特许人的要求规范使用企业标志等品牌形象的要素,采购和使用相关的设备设施、原材料、装修材料。5.3.3.3特许权人应通过包括督导在内的各种方式获得被特许人或其他个人和组织在特许权使用方面的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等违约行为的信息,及时收集必要的证据,并对侵权行为及时有效的处理。5.3.3.4被特许人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特许人的规定使用其特许经营权,并依照特许人的商业模式和相关规定开展商业活动,同时应按照双方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相关特许经营的费用。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