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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局2023年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23年,区水利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立足建设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水行政执法体制的要求,紧紧围绕依法治水、依法行政这个中心,认真履行职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公正文明执法,法治工作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升。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举措和成效(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局长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依法行政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标准,做到水行政执法权责一致,责任明确。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
2、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根据单位实际及本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认真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同时聘用浙江东昊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协助进行相关法律的咨询和文件合同审查。(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抓好局党委理论学习,全面掌握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积极践行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和治水新思路,切实发挥水利法治在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中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3、。(S)规范决策执行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遵循民主决策要求,对有关决策事项中直接涉及相关群体切身利益或者公众普遍关注的重大行政决策,按要求组织公众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情况;对有关决策事项中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履行专家论证;对有关决策事项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环境保护等方面且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按照省厅要求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印发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对重要规划、政策、项目资金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
4、,坚持先调查研究后集体讨论决定,为我局推行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四)强化行业监管。持续开展河湖执法巡查专项行动,由各科室、站、中心负责对全区河道、水库、山塘等进行常态化执法巡查,并要求乡镇、村、河长自行开展巡查。全年对区域内9条河道、47座水库、129个山塘等水利设施、在建工程进行全面巡查检查,共开展执法巡查检查49次,出动执法车辆92次,参与执法检查308人次。及时消除破坏防洪堤、河道违章建筑和占用河道堆弃垃圾隐患,巡查发现华墅乡坞口城水库水库管理范围内存在建设栈道并及时拆除,发现江山港华墅乡望江村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违建游泳池、违章搭建船基构筑物并及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年
5、未发现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未发生因违法或不当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2023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8次,部门联合检查3次,“双随机、一公开”完成率、公示率达到100%。(五)深化行政审批。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资源,用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版)、浙里办APP,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可以掌上办、100%实现网上办、100%实现跑零次、IO0%实现即办,承诺时限压缩率达到100%。同时加强窗口人员培训,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水利事项行政审批便捷度和满意度。区水利局全年受理行政许可申请54件,办结54件。(六)开展水法律法
6、规宣传。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等各个时间节点,同时通过8090水利宣讲队,组织动员局机关、各乡镇等面向社会开展水法、防洪法、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宣传、宣讲活动,使广大群众加深对水法律的了解,引领全社会形成水利法治的良好风尚。同时,在日常巡查、信访回复、水事纠纷调解等机会开展面对面、点对点的宣传,使相关人员受到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二、存在不足及原因一是依法行政业务能力有待加强。执法行政改革刚结束,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监管协同配合机制需要一段磨合期。二是执法工作力量薄弱。区农村水利管理中心职责为负责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从事相关执法工作力量
7、需要进一步强化。三、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情况。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切实抓好个人党章、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利用水利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干部网络培训、“学习强国”等平台,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党章党规党纪、涉水法律法规等内容,不断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及水平,做到依法履职。同时,积极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并顺利通过考试。(二)认真履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推进依法治理,结合部门的职能,制定落实年度学法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和建立普法项目;加强机关法治宣传
8、阵地建设,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加强法治宣传建设,将普法宣传与普法学习相结合,普法工作和日常工作相结合,将普法渗透到工作全过程。(三)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法制教育。将加强对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和职工的党风党纪、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积极开展学习二十大大精神及新中国共产党章程活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六个严禁”精神。多次邀请区纪委和区检察院专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及预防职务犯罪渎职失职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廉政法制专题影片,丰富干部职工的廉政法制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树立和增强法治信仰,筑牢法、
9、纪、德三道思想防线。四、下步工作安排(一)强化工作领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法制建设要求,助推乡村振兴,建设乡村大花园;加强自身法治意识的培养,大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领导能力;认真组织、协调、监督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他各项工作制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二)强化行业监管。强化执法监管工作组织领导,增强局内部执法向心力,建立以农村水利管理中心牵头,各科室、站、中心分工合作的执法工作机制,克服队伍力量薄弱短板,打破执法工作弱化的局面,将监管工作融入日常,落地见效,干出成绩。(S)加强工作要素提升。开展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加强部门、乡镇(街道)协同作战,保持行业监管第一线畅通。加强与司法、综合执法等部门的联系,走活走通行政执法监管协同配合机制,确保案件办理顺利有序。(四)重视涉水法律宣传。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强水政执法宣传力度。教育群众,增加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