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大庆市国家税务局打字复印工作制度 精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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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庆市国家税务局打字复印工作制度为加强市局机关打字复印工作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一、市局机关的打字、复印及印刷设备等均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使用和维护,相关工作由办公室打字员完成,其它人员严禁动用各种设备。二、市局需打印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有关材料,须经办公室审核并经主管局长签批后,到办公室编号打印。主办科室人员要认真校对,在确定打出的材料无误后,打字员按规定的份数印刷装订成文,通知主办科室。三、机关各科室需要复印的文件,由主办科室的领导提出计划,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方可复印。但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下发的秘密、机密、绝密文件或材料,一律不得复印。四、局内已经下发的材料,原则
2、上不再复印,印制份数在30份以上的要用数码印刷机印刷。五、打字员要严格遵守本规定,不得擅自为自己或他人打印复印材料、书刊等,否则,一经发现,追究有关责任。六、打字员要爱护机器,发现故障,立即报告,及时维修。要严格纸张、油墨、碳粉等领用手续。七、打字员要勤学苦练,不断提高打字水平和各项技能,提高公文的印刷质量,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大庆市国家税务局印信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印信管理,更好地为税收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定。一、市局及各县(区)局行政和党组织的印信,由文书负责保管使用;各科(室)的印章和财务专用章由本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二、市局及各县(区)局正常使用印信,如报表、购置物品、身份证明、出
3、差证明、个人领取邮件、汇款等由文书负责审核登记处理。除此之外,使用行政和党组织印章,先作登记,然后由办公室主任批准。重要事项和钢印须经主管局长批准。三、各科(室)使用本部门印章,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四、文书人员要认真做好印信的保管工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使用印信,不得委托他人代管印章;不准把印章拿出办公室;不得发放盖有印章的空白介绍信。五、介绍信填写项目要齐全,事由要写清楚,存根与信面内容要一致;要写清经办人、批准人。六、停用和作废的印信,要及时封存或销毁。大庆市国家税务局档案借阅制度一、凡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须经办公室主任和档案管理人员同意方可办理借阅手续。二、外单位借阅档案,须持介绍信
4、,注明查阅档案的内容、使用目的、查档人的政治面貌。三、借阅档案一般不出室。如确需出室,须经主管局长批准。四、查阅档案时要保持档案材料的整洁,不得污损、涂改,更不准拆散或撕毁档案。五、阅档人员阅后要及时退还,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及时归档,妥善保管。六、借阅档案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不得转借、摘抄,更不准公布内容。七、查阅档案不准随意抄录或复制无关内容,对确因工作需要的,必须经过主管领导同意,并由经办人核对无误后办理。大庆市国家税务局档案保管制度为加强市局机关档案管理,更好地服务于中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认真学习档案法,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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