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城区计生办工作规范 精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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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微机室工作规范一、 月报程序1、 每月月底至次月1日,催促各单位上报月报表,并负责审核报表的规范、准确、完整。2、 把审核后的月报表交微机室录入。3、 录入过程中,微机员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补充信息或了解其他特殊情况,要及时反馈给统计室,通知各村各单位补充完善。4、 录入完毕后,按计生局的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报表。5、 报表结束后,把上报的月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整理好,及时交统计室存档。二、证卡及季查体名单打印1、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打印:每月5日、20日,按统计室提供的名单,及时打印计划生育服务手册2、落户备查联打印:计生办主任审核落户人员计划生育日常管理情况,由微机室与WIS系统核对相关信息。核实
2、无误后,打印落户备查联。3、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打印:由村和单位核实、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打印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4、季查体名单打印:由分管领导确定查体范围后,及时打印季查体名单,确保名单的准确性、完整性。5、按时完成其他日常材料、表格的打印工作。三、微机室信息的变更:村和单位调查核实,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变更信息。统计室工作规范一、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办理程序1、 依法登记的夫妇,于次月15日前,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到所在单位提出申请。2、 村和单位审核无误后,由专(兼)职主任陪同,到崇文计生办服务大厅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介绍信及申请书。同时办理查体证,到B超室查体。3、 填写介绍信
3、、申请书后,交村和单位专(兼)职办主任审核。审核无误后,计生办主任签字。4、 夫妇双方携带二寸免冠彩色双人照片两张、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介绍信、申请书,交崇文计生办服务大厅,由统计室审核相关证件,申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5、 证件齐全、符合条件的,自申请之日起二十天内,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6、 登记半年后未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再婚未生育的、孩子出生后补办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等特殊情况,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二、 二孩生育证办理程序1、 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夫妇,应当在妊娠前到崇文计生办服务大厅,申请办理二孩生育证。2、 统计室工作人员审核相关证件后,符合审批条件的,发放二孩生育申
4、请书。3、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将申请书、夫妇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二寸免冠彩色三人合影照片一张、双方单位出具的生育证明、具有省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如合法收养子女的,出具民政部门收养证明),交到统计室。4、 统计室审核无误后,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上报县计生局审批。三、 迁入迁出办理程序(一)迁出办理程序1、 由迁出单位专(兼)职主任陪同迁出育龄妇女,到崇文计生办领取交接表,并到B超室查体。2、 B超室工作人员在交接表上填写查体结果,并加盖服务站公章。3、 专(兼)职主任在交接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 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在交接表上签字,加盖崇文计生办公章。5、 到微
5、机室打印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并加盖计生办公章。6、 迁出人员分别到迁入单位及迁入单位所属计生办在交接表上加盖公章。7、 把两份交接表及迁入地计生办打印并加盖公章的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交迁出单位及城区计生办统计室存档备查。(二)迁入办理程序1、 由迁入单位专职主任陪同,携带迁出地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及交接表,由计生办主任审核。2、 分管领导同意后,到服务大厅建档并办理查体本,到B超室查体。3、 基础信息录入WIS系统后,打印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并加盖公章,交迁出单位存档。三、独生子女光荣证:应当在婴儿出生30天后到崇文计生办综合服务大厅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办时,应提交以下证件或证明:(1)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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