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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察暗访工作办法(试行)为督促镇属各单位、各村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以及镇党委决策部署,强化作风建设、推动工作落实,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坚持的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二)明察和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原则;(三)重要时间节点督查与日常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四)明察暗访和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相结合的原则;(五)明察暗访与教育惩戒相结合的原则。二、明察暗访的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和镇属各单位及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三、明察暗访工作小组成立明察暗访工作小组由镇纪委书记及镇纪检专干组成,纪委书记任组
2、长,实行组长负责制,工作时间和方式方法由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对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镇党委汇报。四、明察暗访的内容重点以纪律和作风建设为重点,围绕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和镇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及阶段性的突出问题进行明察暗访。(一)纪律作风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决定、决议;是否对上级的方针政策决定决议存在落实不力或应付了事的现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双十条”规定的情况;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上班及值班期间随意脱岗、串岗以及迟到早退、打牌、玩游戏、看影视、参与赌博等不遵守工作纪律的问题。(二)服务效能情况。是否对省、市、县委和镇党委决策部署存在消极应付、推诿敷衍;是否存在态度生硬
3、,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办事程序是否顺畅;是否在镇党委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中推进缓慢和停止不前;是否不正确履职导致重大失误、产生负面影响;是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而久拖不决。(S)依法行政情况。是否存在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敷衍塞责,不落实岗位职责;是否存在办事不公和“吃拿卡要”的问题;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四)其他镇党委部署需要暗访的情况。五、明察暗访的方式方法采取实地调查、走访入户以及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一)明察工作,到镇属各单位、各村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查看为民办事情况,实地查看镇党委部署的重
4、点工作推进情况。(二)暗访工作,根据群众信访举报线索,走访了解群众对各单位及工作人员的纪律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遵守工作纪律、落实责任等情况。六、明察暗访工作程序和要求明察暗访工作小组根据明察暗访内容制定工作记录表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并根据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意见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工作小组组长向镇党委汇报明察暗访情况,跟踪反馈整改情况。(一)明察暗访时必须有至少2人同行;(二)明察暗访结束后,形成整改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指定具体人员督促整改落实,并督促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整改结果;(S)对信访举报的案件,处理结果应同时向举报人反馈;(四)整改结束后,由暗访小组人员将相关资料装档后备查
5、。七、明察暗访结果的处理(一)快查快办。在明察暗访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镇纪委将根据相关程序进行查办,并按时向镇党委汇报查处情况。(二)及时督促整改。明察暗访小组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一般性问题整改期限为5个工作日,较严重的问题整改期限可适当延长,但是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S)严肃追究责任。对核实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依据党纪政纪、问责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问责惩戒、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县纪委处理。(四)建立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并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五)纳入年终考核。在明察暗访中被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或个人,在年终考核时不得评优评先。八、镇机关、镇属各单位及各村要积极配合明察暗访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和阻挠明察暗访工作,对干扰、阻挠、打击报复暗访工作人员的单位或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九、暗访组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保密纪律,忠实履行好工作职责,用严谨细致的作风,着力在发现问题,抓典型上下功夫,不得泄露明察暗访工作内容,不得故意扩大或隐瞒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本办法自2023年8月5日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