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 精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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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医政发20XX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医院手术安全管理,指导并规范医院手术部(室)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我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九年九月十八日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手术安全管理,指导并规范医院手术部(室)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
2、各类医院。其他设置手术部(室)的医疗机构,参照本规范进行管理。第三条 医院应当根据本规范,完善医院手术部(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加强手术安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第四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院手术安全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手术部(室)的设置与管理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第二章 基本条件第五条 医院手术部(室)应当具备与医院等级、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仪器设备、药品、手术器械、相关医疗用品和技术力量,保障手术工作安全、及时、有效地开展。第六条 手术部(室)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接送手术患者的区域,宜临近重症医学科、临
3、床手术科室、病理科、输血科(血库)、消毒供应中心等部门,周围环境安静、清洁。医院应当设立急诊手术患者绿色通道。第七条 手术部(室)的建筑布局应当遵循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原则,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原则。手术部(室)应设有工作人员出入通道、患者出入通道,物流做到洁污分开,流向合理。第八条 手术间的数量应当根据医院手术科室的床位数及手术量进行设置,满足医院日常手术工作的需要。第九条 手术间内应配备常规用药,基本设施、仪器、设备、器械等物品配备齐全,功能完好并处于备用状态。手术间内部设施、温控、湿控要求应当符合环境卫生学管理和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第
4、十条 手术部(室)应当根据手术量配备足够数量的手术室护士,人员梯队结构合理。三级医院手术部(室)护士长应当具备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5年及以上手术室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管理能力。二级医院手术部(室)护士长应当具备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3年及以上手术室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管理能力。手术室护士应当接受岗位培训并定期接受手术室护理知识与技术的再培训。根据工作需要,手术室应当配备适当数量的辅助工作人员和设备技术人员。第十一条 洁净手术部的建筑布局、基本配备、净化标准和用房分级等应当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XX的标准,辅助用房应当按规定分洁净和非洁净辅助用房,
5、并设置在洁净和非洁净手术部的不同区域内。第三章 手术安全管理第十二条 手术部(室)应当与临床科室等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密切合作,以患者为中心,保证患者围手术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十三条 手术部(室)应当建立手术标本管理制度,规范标本的保存、登记、送检等流程,有效防止标本差错。 第十四条 手术部(室)应当建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与临床科室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确保手术患者、部位、术式和用物的正确。第十五条 手术部(室)应当加强手术患者体位安全管理,安置合适体位,防止因体位不当造成手术患者的皮肤、神经、肢体等损伤。第十六条 手术部(室)应当建立并实施手术中安全用药制度,加强特殊药品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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