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出口脱水果蔬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1 精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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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口脱水果蔬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引 言1984年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管理条例和出口食品厂库最低卫生要求,并经1994年进行修订以来,速冻蔬菜和脱水蔬菜加工企业虽然分别被纳入第一、二批注册企业名单,并开始进行注册管理工作,一直缺乏与这两类企业对应的注册管理依据和复查换证依据,不能满足对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1996年8月,由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持制订的出口脱水蔬菜加工企业注册卫生规范曾经通过了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审定,但没能发布。2000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形势和工作的需要做了第三次修订。本次修订内容与1996年稿和2000年稿的不同点在于:1
2、. 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20号令的要求,对脱水果蔬加工企业没有提出HACCP运行要求。但是考虑到低温真空冷冻干燥蔬菜对加工工艺和卫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在本规范中对低温真空冷冻干燥蔬菜企业提出了初步运行HACCP的要求。2. 根据品质控制的需要,对脱水成品包装间和挑选间的温度、杀菌设施、各个出入口等硬件设施、空气干湿度给予补充要求。3. 根据卫生控制的需要,增加了对低温加工区关键部位三相控制及温度显示的要求。4. 根据源头管理和蔬菜基地备案的新要求,在原料、辅料要求中予以体现,但又给予一定管理伸展幅度和缓冲措施。5. 编制内容的操作部分从严从细,文本格式力求简洁,便于领会与使用。本
3、规范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以此进行管理。本规范起草单位: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朱春泗出口脱水果蔬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1. 制定依据本规范根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制定。2. 适用范围2.1 本规范适用于出口脱水蔬菜、脱水果蔬、脱水汤料、脱水调味料(不包括晾晒品)等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注册。2.2 脱水果蔬是指用各类新鲜蔬菜、新鲜水果为主要原料、配以辅料或其他农产品等原料经热风干燥、低温真空冷冻干燥或其它干燥方式加工而成的食品。3. 卫生质量体系3.1 出口脱水果蔬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保证出口食品卫生的质量体系,并制定体现和指导质量体系运转的质量体系文件。3.2 出口
4、脱水果蔬生产企业的卫生质量体系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3.2.1 卫生质量方针和目标;3.2.2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3.2.3 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的要求;3.2.4 环境卫生的要求;3.2.5 车间及设施卫生的要求;3.2.6 原料、辅料卫生的要求;3.2.7 生产、加工卫生的要求;3.2.8 包装、储存、运输卫生的要求;3.2.9 有毒有害物品的控制;3.2.10 检验的要求;3.2.11 保证卫生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要求。3.3 低温真空冷冻干燥产品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的要求建立和实施HACCP体系。4. 卫生质量方针和目标4.1
5、 出口脱水果蔬生产企业应制定本企业的卫生质量方针、目标和责任制度,并贯彻执行。4.2 企业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卫生质量方针、目标和责任制度的有效实施。4.3 生产企业应建立保持文件化的质量体系,确保出口脱水食品的生产符合本规范的要求。5.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5.1 出口脱水果蔬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与生产相适应的、能够保证其产品卫生质量的组织机构,并规定其职责和权限。5.2 出口脱水果蔬生产企业应建立一级(直属工厂最高领导)品管机构,对工厂监管负全面管理职责。5.3 品管部门有充分权限以执行品质管理任务,其负责人有停止生产或出货的权力。5.4 品质管理部门应有食品检验机构,卫生管理机构,作业现场品质人员配
6、置。5.5 生产负责人与品质管理负责人不得兼任。5.6 低温真空冷冻干燥企业品质管理部门应设立HACCP领导小组。6. 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卫生的要求6.1 与食品生产有接触的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6.2 生产、质量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做临时健康检查;凡患有影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必须调离食品生产岗位。6.3 生产、质量管理人员保持个人清洁,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工作时不得戴首饰、手表,不得化妆;进入车间时洗手、消毒并穿着工作服、帽、鞋,离开车间时换下工作服、帽、鞋。6.4 清洁区、非清洁区加工人员及检验人员工作服、帽应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分,集中管理,统一清洗、消毒
7、、发放。6.5 清洁区加工人员还应戴口罩和发罩。6.6 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加工卫生、卫生质量体系等内容的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上岗。6.7 配备足够数量的、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从事卫生质量管理工作和实验室技术检测工作。7. 环境卫生的要求7.1 出口脱水果蔬生产企业不得建在有碍食品卫生的区域,厂区外周围环境应清洁卫生,无物理、化学、生物等污染源,空气、地表和地下水洁净无污染。7.2 厂区内不得兼营、生产、存放有碍食品卫生的其他产品。7.3 厂区路面平整、无积水,厂区无易起灰尘的地面。主要通道硬化,非通道地面适当绿化。7.4 厂区卫生间有冲水、洗手、防蝇、防虫、防鼠设施,墙裙以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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