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关于转发教育部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 精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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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教基20XX3号关于转发教育部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各市教育局:近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XX8号,附件1),现将文件转发给各地,并就我省落实文件精神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一并贯彻执行。一、防止和纠正“小学化”要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举。当前我省学前教育面临着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的双重任务,扩大规模重在解决教育资源不足问题,提高质量重在解决发展水平不高问题。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必须坚持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并重、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并举。各地要在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的同时,高度关注师资配备、运行保障和质量管理
2、。要把保教设施配备和教育环境创设作为幼儿园建设的重要内容,把规范一日活动作为幼儿园管理的关键环节,把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幼儿个性发展作为保育教育工作的核心任务,做到速度与质量、规模与内涵协调发展。二、防止和纠正“小学化”要依据法律、严格执法。经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3月1日正式生效的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明确规定,“禁止以集中授课方式实施汉语拼音以及汉字读写训练、数字书写运算训练、外语认读拼写训练”等违背幼儿成长规律的教育行为,对违背上述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各地要依据法律规定,严格执法,通过审批、年检、评估、督导等方式,
3、坚决遏制和查处幼儿园“小学化”教育行为。同时,各地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严禁一切形式的小学入学考试,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三、防止和纠正“小学化”要遵循标准、专业引领。现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江苏省0-3岁婴幼儿教养方案(试行)、江苏省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等,以及教育部即将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都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行业标准,是幼儿园教育专业发展的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幼儿园要认真学习标准,贯彻“保教并重、游戏为主”的原则,把奠基幼儿终生发展作为幼儿园一切保育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
4、落脚点。四、做好幼儿园“小学化”现象普查工作。各市教育局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在20XX年春季学期开始后进行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检查,对于存在“小学化”现象的幼儿园、举办招生选拔考试的小学要限期整改,并提交情况报告、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2、附件3)。请各市教育局于3月15日前将本地专项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告报送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殷雅竹,联系电话:025-83335671,电子邮箱:yinyzec.js.edu.。附件:1.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 2.幼儿园“小学化”现象调查表(一)、(二) 3.违规举办招生选拔考试小学整改情况汇总表 二
5、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附件1: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XX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近些年来,各地在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同时,积极推进幼儿园教育改革,努力更新教育观念,促进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但是,由于应试教育和社会上一些不良宣传的影响,当前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的现象日益突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保育教育工作,损害了幼儿的身心健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范办园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现就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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