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精品.doc
《管理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精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管理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精品.doc(1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集团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 目的为更好地贯彻和执行公司各项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司会计管理工作,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工作水平,保证公司各项会计工作符合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 范围适用于公司总部和办事处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的设置、会计工作移交、会计核算、内部会计控制、会计电算化实施、会计档案管理、会计重要单证及会计印章管理。3 术语和定义3.1机构:指总公司和办事处。3.2工作组(或业务组):指经总公司批准设立属于总公司或办事处管辖的工作组(或业务组)。3.3会计主管人员:是指不设置独立的会计部门,只在其他部门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工作组(或业务组)中行使会计部门负责人职权的人员。4
2、 职责部门/岗位职 责4.1 总部资金财会部负责制定各项会计内控制度、执行本工作规范,监督检查办事处对会计工作规范的执行情况。4.2 办事处资金财会部执行本工作规范,监督所管辖的业务部对会计工作规范的执行情况。5 管理原则管理原则管理原则说明记录表格支持文件5.1总公司及办事处应设置会计部门;不设置会计部门但需办理会计业务的业务部,应配备专职会计人员。5.1.1设置会计部门的机构,应配备会计部门负责人;在业务部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应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5.1.2办事处会计部门负责人(高级经理岗)的任免,应经总部资
3、金财会部同意,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5.1.3未设置会计部门及配备会计人员的工作组(或业务组),会计业务应由其所属上级机构会计部门进行处理。5.2会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5.2.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5.2.2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2.3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5.3各机构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5.4会计人员应保持适当的稳定性。会计人员调整应征求会计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并报备上级会计部门。5.5各机构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岗位设置需考虑会计电算化以及内部
4、控制的要求。5.6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债券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5.7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有计划地进行轮换。5.8会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5.9会计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各机构应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后续教育培训。5.10各机构负责人应支持会计部门、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对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部门、会计人员,应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5.11会计人员应保守本机构的商业秘密。除
5、法律规定和机构负责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机构的会计信息。6 会计人员交接规范事项规范说明记录表格支持文件6.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发布)6.2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机构会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机构负责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6、。6.3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会计临时工作交接登记簿”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6.3.1移交人员经管的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6.3.2移交人员经管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6.3.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6.3.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
7、接。6.3.5移交人员以前经办的未了事项,应在移交清册中注明。6.4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6.5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机构负责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可由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管理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精品 管理制度 会计 基础 工作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