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项目物业管理-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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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 小区物业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1)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主任: 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2)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 小区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四 至:以规划图为准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余物业构成:住 宅: 平方米会所: 平方米幼稚园: 平方米设施设备构成,详见附件一小区设施设备表(3)甲方受 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的委托,全权代表业主大会与乙方签定本合同。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户和物业使用人(符合国家规定的房屋使用
2、人),故本物业的全体业户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为其设定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享有本合同为其设定的权利。甲方代表全体业户和物业使用人在本合同中为全体业户和物业使用人设定的权利与义务,视为业户和物业使用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任何业户和物业使用者个人均不得主张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甲、乙双方也不得在今后的任何程序中以此为理由主张这些约定无效,本合同既是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规定,也是解决和处理甲、乙双方及其他业户或物业使用人之间纠纷的依据。(4)协议服务事项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一栋房屋内部,由整栋房屋的业户、使用人共用的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内外承重
3、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外墙面、门厅、楼梯间、电话分线间和其他在使用上、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部位等。2)房屋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备设施是指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单栋房屋内,由业户、使用人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水箱、水泵、避雷装置、电梯、供配电设施设备、消防及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公益性文体康乐设施、绿地、道路、路灯、雨污水管道、化粪池、垃圾箱(房)、窑井、非经营性停车场所和有关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3)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4)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和管理。5)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卫生死角的清洁卫生,公
4、共场所的清洁卫生,非市政道路的清扫及垃圾的收集。6)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7)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包括24小时中央监控室安全监控、巡逻人员安全巡视、值班经理值班、门岗24小时执勤等。8)负责消防安全管理。9)对业户和物业使用人违反小区业户公约(以下简称业户公约)和本合同的行为,针对具体情节的轻重,由乙方采取规劝、警告、公示等方式予以教育制止,造成公共财产、物品损失的,责任人应承担责任。10)负责房屋装饰装修施工管理以及由此产生的垃圾的有偿清运。11)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户/住户档案,竣工验收资料及房屋配套设施和公用设施档案。12)
5、受业主委员会的专门委托开展社区精神文明文化活动;受业户或物业使用人的专门委托开展有偿便民服务业务。13)向业户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根据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向业户或物业使用人代收水费、电费、天然气使用费、光纤费等,但收费标准必须按委托单位的规定执行,乙方不得擅自加价。因委托单位违法乱收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乙方可协助甲方追究有关委托单位的法律责任。14)业户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施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维修、养护费用不包含在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具体费用大小、服务标准及服务内容,由业户或物业使用人与乙方另行协商。15)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和财务
6、年度计划。16)为业户办理入住手续。(5)委托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零时止。(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义务a.代表和维护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b.监督业户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户公约和本合同;c.享有监督乙方管理工作实施和制度执行情况的权利;d.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物业管理经费的使用计划、决算报告及相关依据;e.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f.协助乙方说服欠费的业户或物业使用人履行交纳各项费用和协助乙方向欠费的业户或物业使用人送达费用催收的亲情告示。g.依据建设部建住房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当地
7、政府规定中对维修基金的收取、保存、使用等做出决定或决议,有新规定后从其规定: (a)甲方委托乙方对专项维修资金的帐目进行管理,需使用维修资金,由乙方提出年度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并报房管部门备案后使用;(b)维修基金按栋立账,按户核算;(c)对维修基金的账目,甲乙双方每六个月共同公布一次,接受全体业户的监督。(d)全体业户和物业使用人行使以下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a)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b)业户享有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c)业户享有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及被选举权;d)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e)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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