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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水处理行业重磅政策前十2020“十三五”荣耀收官,2021“十四五”精彩开局。2021年对于水处理网行业来说,既是“资源化利用年”,又是“低碳发展年”“十四五”期间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稳步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城市污泥处置、再生水利用为主要增量空间,设施建设聚焦管网、处理设施、再生利用设施、污泥处置四大方向;在“双碳”背景下,作为能耗大户的污水处理行业也在谋求低碳转型之路;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之际,接下来该如何实现乡村振兴、实现农村环境的全面改善?为此,国家出台了有关政策标准,以进一步推动水处理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关键词1:污水资源化利用01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印发
2、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出台时间:2021年1月4日出台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实施时间:/主要内容: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出台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明确提出了北方城市再生水利用25%,京津冀再生水利用率35%的要求。根据意见,2025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实现提标升级;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畜禽
3、粪污和渔业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根据指导意见,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的重点领域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农村污水等三方面。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缺水地区特别是水质型缺水地区,优先将达标排放水转化为可利用的水资源,就近回补自然水体。资源型缺水地区以需定供、分质用水,推广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和生态补水利用。生态补水是水环境治理的关键措施之一。目前,我国大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良好,特别是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等主要水质指标能够满足或接近河道、湖泊等环境水体补水
4、要求。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开展企业用水审计、水效对标和节水改造,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开展工业废水再生利用水质监测评价和用水管理。稳妥推进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广工程和生态相结合的模块化工艺技术,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此外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实施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工程等六大重点工程。提出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重点推进城镇污水管网破损修复、老旧管网更新和混接错接改造。到2025年建成若干国家高新区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工程。重要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九部门印发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切合我国实际的有力措施,既可提高水资源供给能力、缓解供需矛盾,又可
5、减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02两部门重磅发布“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出台时间:2021年6月6日出台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时间:/主要内容:规划明确,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黄河流域中下游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力争达到30%;
6、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着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弱项。一是补齐城镇污水管网短板,提升收集效能。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8万公里。二是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弱项,提升处理能力。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三是加强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500万立方米/日。四是破解污泥处置难点,实现无害化推进资源化。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规模不少于2万吨/日。规划对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提出细化的技术要求。适用范围: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城市、县城及建制镇。规划期限:20212025 年,展望到
7、2035 年。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在城镇环境污染防治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环境质量得到了显著提升,但仍面临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损害等问题。做好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是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可显著减少水环境污染、修复水生态安全、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对于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827号)的出台恰逢其时,为“十四五”时期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资源化利用和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与运行提出了清晰的时间表、任
8、务书和路线图。关键词2:污泥处理处置03含“污水处理厂外运污泥含水率50%以下”要求的文件被废止出台时间:2021年1月8日出台部门:生态环境部实施时间:公布之日起主要内容:1月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予以废止的文件包含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57号),通知中包含的条款“污水处理厂以贮存(即不处理处置)为目的将污泥运出厂界的,必须将污泥脱水至含水率50%以下”也或将取消。(1)污水处理厂应对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承担处理处置责任,严禁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2)污水处理厂以贮存(即不处理处置)为目的将污
9、泥运出厂界的,必须将污泥脱水至含水率50%以下。(3)建立台账和转移联单制度、规范污泥运输、实施信息公开。重要意义:原环保部发布的通知被废止是我国污泥处理处置行业法律法规日趋完善的必然趋势,是“与时俱进”的表现。目前,我国污泥处理处置行业普遍参考的“上位法”包括2013年发布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7年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和2020年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三者均明确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应该进行处理处置,并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而原环保部发布的通知与现行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法中的规定存在不一致,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污水处理厂污泥不经过处理而运
10、出厂界在现有法律法规中是不允许的;二是污泥脱水至含水率50%以下与现有国标不一致。因此通知被废除是大势所趋。04污泥被列为农用有机肥禁用原料出台时间:2021年5月7日出台部门:农业农村部实施时间:2021年6月1日主要内容:有机肥新标准NY525-2021明确规定:禁止选用粉煤灰、钢渣、污泥、生活垃圾(经分类陈化后的厨余废弃物除外)、含有外来入侵物种物料和法律法规禁止的物料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禁用类原料。有机肥是流通的商品,国家经过审核后会给有机肥批号,这样才能在市场上流通、销售、赚取利润。适用范围:适用于以畜禽粪便、秸秆等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经发酵腐熟后制成的商品化有机肥料。本文件不适用于绿肥、
11、农家肥和其他由农民自积自造的有机粪肥。重要意义:新修订的有机肥料农业行业标准增加了产品腐熟度等安全性指标,明确了有机肥料生产原料分类管理目录,细化了包装标识等内容。与修订前相比,修订后的标准更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将对有机肥料行业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关键词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05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出台时间:2021年12月5日出台部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实施时间:/主要内容:行动目标为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升,乱倒乱排得
12、到管控;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农村户用厕所愿改尽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卫生厕所
13、普及率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有新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重要意义:此次行动方案在保障措施上,从探索建立机制向促进长治长效深化。更加突出机制建设,强调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擦亮美丽中国、美丽乡村的绿色底色,可以为广大农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06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评价技术要求GBT 40201-2021出台时间:2021年5月21日出台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实施时间:2021年1
14、2月1日主要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评价的总则、评价指标与计算方法、评价方法,以及评价报告。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500m/d)运行效果评价。适用范围: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500m/d)运行效果评价重要意义: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评价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将提高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组织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有助于打造美丽乡村、推动乡村振兴。关键词4:节能减碳07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出台时间:2021年5月9日出台部门:发改委实施时间:/主要内容:本专项重点支持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碳、资
15、源节约与高效利用、突出环境污染治理等四个方向。重点支持各地污水处理、污水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城镇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污水处理、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项目,按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30%、 45%、60%、60%控制,单个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 5000万元,重大创新示范项目除外。城镇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项目,按东、中、西 和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15%、20%、25%、25%控制。其中,县级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按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30%、40%、50%、50%控制,单个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 5000 万元,重大创新示范项目除外。重点支持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煤炭、焦 化、纺织、造纸、印染、机械等重点行业节能减碳改造,重点用能单位和园区能源梯级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综合能效提升,城镇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与综合能效 提升,公共机构节能减碳,重大绿色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示范推广应用,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节能减碳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控制。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项目原则上全额补助。支持各地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水资源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