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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管理措施合同管理工作在项目管理中居核心地位,监理工程师应了解与掌握合同内容,对合同双方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认真进行调查与记录,熟悉各类合同问题的处理程序,对双方出现的合同纠纷要及时处理,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合同目标实施。项目监理部必须紧紧依据合同条款,围绕双方对施工合同的约定,主动协调各方关系,转化各种不利风险,最大限度地维护工程建设方的利益,发挥合同在项目监理工作中的法律保护作用。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的全部工作都可纳入合同管理范围内,合同中明确了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进度目标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因此它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到了至关重
2、要的作用。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难以形成有系统、高效的管理,项目难以顺利按时、优质、高效的完成。一、合同管理目标根据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及我公司的现场勘察,经初步分析,我公司将运用成熟、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法和手段,以确保实现如下合同管理目标:1、合同管理以法律为依据,在合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通过合同手段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2、合同管理以该项目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和突破点,保证项目在实现质量、进度、成本三大目标的前提下顺利竣工并投入使用。3、合同管理以预防为主,减少甚至避免纠纷和索赔的发生,在发生纠纷、索赔时最大限度地保护业主利益。4、最大限度地将监理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纳入到合同
3、管理的范围中,使参与项目建设的任何一方都能以合同为依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共同保证本工程项目的顺利竣工和投入使用。二、合同管理关系合同管理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争议纠纷进行处理和解决,以保证合同依法订立和全面履行。本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要求,运用组织、引导、控制等手段,促使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减少和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制止签约方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在公平、合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工程项目业主的利益。三、合同管理的内容(1)制定项目合同网络图;(2)审核合同文件及其补充协议;(3
4、)参与合同谈判,制定合同谈判方案、策略;(4)协助业主完成合同、补充协议的签署工作;(5)合同履行、文件记录的起草、审查;(6)合同履行、文件记录的收集、整理;(7)合同执行情况检查、分析、总结;(8)工程变更、索赔处理;(9)合同交底、解释、合同争议处理;(10)合同资料的整理、归档。四、合同管理的原则1、合同管理在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中,无论是业主、总承包商、设计还是监理单位都必须遵守全面履行和实际履行的原则,切实维护合同严肃性、权威性、各方都应做到“重合同、守信誉”,使得工程实施始终处于良好的在合同约束下的管理状态之中。2、监理工程师还应采取预控在先,深入调查的方法,经常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及施
5、工中违反合同的问题,及时通过不同方式(如会议、通知、函件)督促和纠正总承包商、业主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和提前向业主和总承包商发出预示,防止各方行为有偏离合同事件的发生。五、合同管理的方法1、合同做为一种法律行为把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有机地联系起来。要做好监理工作,必须首先搞好合同管理,以合同条件约束各方行为,以合同条件协调各方关系。(1)协助业主拟定项目的各类合同条款;(2)对合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3)协助业主处理有关索赔事宜;(4)协助解决合同纠纷。BP: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了合同起草、合同洽谈、合同签订、合同跟踪管理,索赔及合同纠纷处理等。2、施工合同的签订(1)合同体系与类型施工承包合同的总类
6、很多,计价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因本工程规模较大,为便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建议采用总承包的方式招标,对于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分项,如深基坑护支护、土石方等,如要业主有专门要求也可采用指定分包的方式发包。因目前施工图设计已基本完成,为便于投资控制,建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采用固定合同的关键是发包时要明确所有设备型号、装修材料等技术标准。(2)合同的签订原则施工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约束双方行为的法律文件,因此,签定合同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原则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2)严肃性原则合同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以法制的形式规定下来,当事人必须自觉遵守合同。3)等价有偿原
7、则双方当事人具有平等的经济法律地位,平等地享有经济权利,平等地承担经济义务。4)严密性原则工程的建设周期长,耗资额巨大,涉及面广,为减少纠纷,合同条款应细致严密,尽可能面面俱到。5)强制性原则施工合同一经签定便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必须严格履约,否则就要承担经济、法律责任。6)协作性原则工程的建设需要业主与承包单位共合作来完成,协作是前提、合同是保证。(3)招标与合同的起草洽商承包单位的选择应采用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承包合同既有经济、法律特征,也有一定的技术特征。故施工承包合同的起草与完善都应有技术人员和法律顾问参加,其内容和形式应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3、合同的跟踪管理(1)对合同
8、本身的管理首先,监理班子中应有专人负责合同保管;其次,合同关于质量、工期、资金等事项的限定条款要与三大控制结合起来,以合同对控制目标进行控制;第三,现场监理人员要熟悉合同内容,以合同条款约束承包单位(也包括对业主的约束)(2)利用合同进行工期管理D按施工合同规定,要求承包单位在开工前提出分月、分段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加以审核批准;2)按照进度计划对实际进度进行检查;3)对影响进度的因素进行分析督促责任方(承包单位或业主)尽快解决;(3)利用合同进行质量管理D检验工程使用材料、设备质量,务必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2)检验工程使用的各种构件、制品的质量;3)按合同规定的规范、规程监督检验施工质量;
9、4)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验收隐蔽工程和需要中间验收的工程的施工质量。5)验收单项竣工工程和全部竣工工程的质量;(4)利用合同进行投资管理D按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计量,签署付款凭证;2)审查工程价款和工程竣工结算;3)审查承包单位的索赔申请,驳回或部分确认。4、索赔的处理索赔是指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另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遭受到损失而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因为业主掌握着付款的主动权,故业主向承包单位的索赔往往容易处理,监理方处理最多是承包单位向业主的索赔,承包单位向业主索赔有财务索赔和工期索赔,不论那种索赔,都应公正合理地处理。(1)承包单位索赔成立的条件1)承包
10、单位的损失是由业主的过失造成的;2)非有经验有承包单位能预料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3)其它非承包单位责任的意外事件造成的;4)产生的损失非承包单位故意所为;5)合同规定可以索赔的内容;6)索赔证据必须具有真实性、全面性、和及时性。(2)正确受理索赔确非承包单位责任造成承包单位损失的要分别不同情况,按合同约定给予适当补偿一般原则如下:D业主原因引起的损失全额补偿(资金、工期)2)自然原因引起的损失,原则上只补偿工期,不补偿停、窝工的经济损失。3)遇以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单位可以预见一般性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失(如正常水量的降雨,使得水泥浸水引起的损失)不予补偿。4)索赔额度不得重复计量;5)如:承包单位
11、提供图纸比合同规定晚了三天,这三天中有两天大雨不能使工,承包单位提出索赔三天工期和三天窝工费,这就有重复计算。正确的计算方法是补偿三天工期,补偿一天的窝工。(3)防止索赔的措施1)严格执行合同,预防本方违约。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按合同办事,不违约使对找不到索赔理由。2)先发制人,首先提出索赔在施工过程,违约事件发生,往往与双方都有关,在此情况下,业主可先提出索赔要求,以取得主动。3)出现索赔事件后,做两手准备。即在应付对方索赔的同时,应积极收集证据准备向对方反索赔。(4)反索赔反索赔可以减少或防止损失,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争取主动还可以在反赔的过程中发现向对方索赔的机会。反索赔的一般措施有:D反驳
12、对方的索赔报告找出证据,证明对方索赔报告不符合实际,不符合同条款,计算不准确等,以免除或减轻为主责任,避免或减少损失。2)向承包单位提出索赔要求,以对抗对索赔,求得双方互作让步,互不支付。六、合同管理的措施1、组织措施a、建立并完善监理组织,健全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合同管理的责任。b、编制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计划。c、建立工程合同变更、工程暂停等合同纠纷的处理制度,明确审核处理责任。2、技术措施a、协助业主签订一个好的合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字斟名酌,不出现不利于业主的条款。并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b、严格控制施工单位的转包和分包,严禁不合法的转包和分包。C、熟悉掌握本工程所有合同的各项条
13、款要求,严格按合同进行监理工作。d、做好合同管理的预控工作,针对有可能发生合同争议及纠纷的部分做好预测,采取对策,减少施工单位提出各类索赔的可能。3、经济措施a、按合同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b、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严格控制合同外工程款的发生。4、合同和信息措施a、做好合同执行情况记录,保存所有合同文件,注意收集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b、收集有关合同信息,进行分析比较,提供给建设单位,为他们的决策提供依据。5、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要认真做好合同分析,对工程承包、共同承担风险的合同条款、法律条款分别进行仔细的分析解释。同时对合同条款的更换、延期说明、投资变化
14、等事件进行仔细分析。对于那些与建设单位有关的活动都必须分别存档,以防漏项。合同分析和工程检查等工作要同工期联系起来。它是解释双方合同责任的依据。(1)项目监理部将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建立合同管理组织机构。(2)工程的合同进行登记造册,分类管理,建立合同数据档案。(3)监理工程师将对合同双方进行有效的协调和监督。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在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时,将同时检查承包单位是否履行了施工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是否对分包单位按规定进行管理。(5)监理工程师监督材料采购合同的订立,协助建设单位对材料、设备供货商进行审查。对采购合同中技术参数的内容,
15、根据相关的规范、规定加以明确。(6)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设备做全面的检查和核验。对认为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设备,监理工程师将不予签认。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材料运出现场。对于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不予签认。(7)及时对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从投资、进度和质量控制的角度进行全面分析,防止由于采购合同执行的原因造成施工合同不能全面履行。(8)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将对施工进度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监理工程师在可能的范围内应尽量减少设计变更。(9)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既定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使权利受到损失的情况发生时,监理工程师将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按合同规定要求不履行合同一方按相关规定予以补偿损失,做好费用索赔的处理。(10)监理工程师确认工程发生合理的延误时,由工程师根据发生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工期定额、合同等的规定进行确认。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顺延工期应纳入合同工期。作为合同工期的一部分,如果施工单位不同意监理工程师的确认结果,则按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I1)当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约情况发生时,监理工程师将根据合同中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分析,要求责任方按规定方式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