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宝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28爆炸事故案例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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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淄博市宝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28”爆炸事故案例分析2011年5月28日21时30分,山东宝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硝基甲烷车间精储工段在粗品精储时,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50万元。一、事故发生经过2011年5月27日上午,合成岗位人员从2号粗品储存罐将硝基甲烷粗品放到塑料桶内(通常是用泵抽送,由于是罐底原料,成份较复杂,改为人工放料)。5月28日,将硝基甲烷粗品运到精储车间,再用泵抽到5号精储罐内进行通蒸(精储纯度为95%)。5月28日9:30上料完毕。5月28日11:30加热升温。5月28日12:00开始储出硝基甲烷。5月28日15:50,精储工段进行交接
2、班,岗位操作工由毛某某、孙某某接班。5月28日21:25,孙某某现场巡视,此时控制室显示蒸汽压力、罐内温度正常。5月28日21:30,硝基甲烷精储5号罐爆炸并引发现场火灾。二、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在蒸储罐底原料时,未加入低沸点物,且蒸储时间过长,精储罐处于低液位状态,在罐内壁形成较多固体残留物。在精储罐高温壁面持续加热条件下,固体残留物发生热分解形成热蓄积而爆炸,爆炸产生的能量引发罐内气体和残留液体整体爆轰。(二)间接原因1变更管理不到位。在工艺操作变更以后,未进行危险因素辨识,对操作的工艺危险性没有深入分析,未修订相关的操作规程。2.危险因素辨识不到位。企业对工艺物料、工艺反应可能生成的危险物质的危险性进行分析,对不当操作引发的后果不清楚,没有采取消除危险性措施,导致蒸储时间过长,发生爆炸。三、整改措施与建议(一)企业未实行严格的操作规范,特别是特殊的工艺操作变更以后,未制定相关的操作流程和规范。(二)操作人员在进行新的生产操作以前,未进行必要的危险因素辨识,对自己操作的工艺危险性没有深入的了解,导致蒸储时间过长,发生爆炸。(三)企业对工艺中的危险物料的危险性没有进行分析,对不当操作引发的后果不清楚;应对工艺反应可能生成的危险物质进行分析,确定去危险性。(四)企业操作人员未进行操作安全条件确认以前不能从事操作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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