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docx
《大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大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依据市大 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校内外各单位主办的大型活动。大型活动是指占用 校内场所,室内参加人员可能大于500人,室外可能大于100人的群体性活动。 学校常规课程不在此范围内。有党和国家领导人、外国首脑等警卫对象或其他热点人物出席的活动均按照 大型活动进行安全管理。第三条 校外单位在本校主办大型活动,场地提供单位须事 先报该单位主管校领导和主管保卫工作校领导批准,其安全管理按照市大型社 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执行,并报保卫部备案。第四条 学校各院(系、所、中心)、职能部
2、门、直属附属单位均可主办 大型活动,并对其下属社团或机构承办大型活动负有管理责任。校内单位举办大 型活动须事先报该单位主管校领导和主管保卫工作校领导批准。第五条 举办大型活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办、谁负责的原 则。保卫部依照相关规定负责进行安全许可、监督和管理。第二章 安全许可第六条 大型活动须由主办者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向保卫部申请安全许 可和备案。第七条 主办者申请大型活动安全许可时,应当向保卫部提交大型活动安 全许可申报表,并出示下列材料:(一)主办单位负责人同意主办该活动的意见;(二)承办单位出具主办者和承办者之间签订的安全协议书、承办单位法人 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三
3、)场所租赁、借用协议书,大型活动现场出入通道、安全人员岗位、用 电设备平面图;(四)大型活动使用的证件及门票的样本;(五)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六)其他与举办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第八条 保卫部应当自接受安全许可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 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与主办者沟通研讨安全保障方案,并对大型活动场所、设 施进行现场核查,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 的应当在书面通知中说明理由。主办者申请年度内在相同地点举行类似内容的多场次大型系列活动的,可向 保卫部申请集中办理许可。第九条 大型活动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保卫部应当给予安全许可:(一)主
4、办者具有合法身份;(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要求;(三)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四)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五)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不会对学校名誉、校园正常秩序造 成不良影响;(六)不影响国家和校内其他重大活动;(七)已获主管校领导和主管保卫工作校领导批准;(八)不严重妨碍校内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秩序;(九)无严重违反安全管理的不良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 大型活动举办时间、地点、内容如发生变更或活动取消,主办者 应当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向保卫部报告。第十一条 做出安全许可决定所依据的各方面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保卫 部可以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安全许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学 大型活动 安全管理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