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办法.docx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办法.docx(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根据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和吉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8)3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含民办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省、市、县中小学教师培训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电化教育机构及从事教育教学后勤保障、服务于中小学教师的教育事业单位等相关教辅部门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教材审定、教育督导、校
2、外社会实践基地、电教馆、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的工作人员参照执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参加申报评审。第三条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二)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四)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五)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
3、关系。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分别对应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第二章申报人员基本条件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关爱与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三)身心健康。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一)已办结离退休手续人员。(二)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
4、务处分,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三)审查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业绩成果、伪造佐证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四)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影响恶劣者。(五)与职称申报相关规定不符的其他情形。第三章申报人员评审条件第七条三级教师(一)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二)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三)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第八条二级教师(一)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
5、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二)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三)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四)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第九条一级教师(一)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
6、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二)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三)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四)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五)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吉林省 中小学教师 职称 评审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