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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IOOMW农光互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海南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IOoMW农光互补项目项目代码2104-460000-04-01-736892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0026建设地点海南省僧州市光村镇扁墩村、沙井村,木棠镇东方村、神冲村、美龙村区域地理坐标北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09o27z4.337w,19。512.732;南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09o26,50.60w,19o49,57.94ff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太阳能发电D4416用地面积(?)/长度(km)1286.369亩
2、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EI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104-460000-04-01-736892总投资(万元)58481.28环保投资(万元)194环保投资占比()0.3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木),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五条
3、“新能源”第1款“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在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禁止类和限制类中,因此项目与海南省产业政策是相符的。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与脩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相符性僧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2018年12月1日,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复,琼府函(2018)154号)。根据信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IOOMW农光互补项目用地选址意见的复函(脩自然资函2023104号)(详见附件3),IOOMW农光互补项目选址在信州
4、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52030年)中为般耕地255.163公顷、IV级保护林地0.34公顷、园地0.043公顷、乡村建设用地0.136公顷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41公顷(面积合计255.723公顷,约3835.845亩)。根据本项目最终设计方案(详见附件4),项目用地范围在原用地(255.723公顷)范围内进行了调整(面积减少),调整后面积为1286.369亩(在僻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中为一般耕地1279.319亩,其他独立建设用地7.05亩)。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僭州市I、II类生态保护红线,与僻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中相关规定相符。建设单位已
5、签订土地租赁协议(详见附件7)。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经套核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系统,项目用地不涉及I类生态保护红线、II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因此,本项目用地与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是相符合的。详见附图7。(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脩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01月06日发布的2023年脩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报告,借州市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全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i5)平均浓度分别为5微克/立方米、10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和15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0.8亳克/立方米,臭氧(03
6、)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97微克/立方米,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流动厕所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用粪车抽走;施工废水经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做为周边农作物农肥使用。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不会使环境质量下降。(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占地不占用基本农田,采取空中光伏发电、地面种植融合互补新模式,土地资源消耗符合要求。项目资源利用主要在施工期,将消耗一定量的电源等资源,营运期间靠太阳能进行发电,基本不涉及区域能源的消耗。施工期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
7、用总量较少,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负面准入清单本项目为光伏发电,主要是太阳能进行发电,采取空中光伏发电、地面种植融合互补新模式,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区域单位土地经济效益,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具有明显的节能、环境和社会效益。项目污染源只产生于施工期,营运后基本不产生污染物,符合现行的产业政策,因此不属于负面清单项目。(5)与脩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信委办发(2023)42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僻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僧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中的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
8、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是非污染生态工程,采取空中光伏发电、地面种植融合互补新模式,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单位土地经济效益,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具有明显的节能、环境和社会效益。因此项目与僚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是相符的。详见附图8。综上,经过与“三线一单”进行对照后,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僻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未涉及资源利用上线,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4、与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相符性分析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2023年2月1
9、日起实施)第九条明确规定“在沿海区域自平均大潮高潮线起向陆地延伸最少二百米范围内的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和非生态保护红线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应当符合省和沿海市、县、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不符合省和沿海市、县、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审批手续。”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距离平均大潮高潮线约350m,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5、与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僧州市光村镇扁墩村、沙井村,木棠镇东方村、
10、神冲村、美龙村用地,根据邸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项目光伏阵列区用地规划主要为般耕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项目场址与关于进一步保隙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海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10月19日)要求的符合性详见表1-1。表11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要求的符合性序号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一hk要求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符合。项目主要占用一般耕地,但不改变其用地性质(光伏面板下种植)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中的水田,严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明
11、确禁止的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符合。本项目建设过程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中的水田;项目选址不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用地管理及建设要求用地管理及建设要求光伏方阵布设在农用地上,对土地不形成实际压占、不改变地表形态、不影响农业生产的,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占用旱地及水浇地的不需落实占补平衡,用地可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补偿协议。符合。木项目光伏方阵布设在一般耕地上,对土地不形成实际压占、不改变地表形态、不影响农业生产,建设单位己签订租地合同。占地面积超过IOO平方米的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和占地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集电线路杆塔基础
12、设施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可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有关规定,按土地现状用途管理。符合。本项目升压站选址位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在不影响农业生产的前提下,实行与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可按原地类、原用途管理。符合。本项目光伏组件串联后接入组串逆变器的直流电缆,部分沿支架直接接入逆变器,部分穿管引下后接入逆变器;逆变器至箱变的交流电缆,直埋敷设,对土地不形成实际压占、不改变地表形态、不影响农业生产。新建农光互补项目的光伏方阵组件最低沿应高于地面2
13、米,桩基列间距应不小于3.5米,行间距应不小于2.5米符合。本项目光伏方阵组件最低沿高于地面2米,桩基列间距不小于3.5米。场内道路用地应合理布局,可按农村道路管理,宽度不得超过4米符合。本项目进场道路引接现有乡道,进场道路路面宽4m,混凝土路面,其余均采用粒料路面;站内道路路面宽4m,采用泥结碎石路面。对使用旱地和水浇地布设光伏方阵的,光伏支架应采用螺旋钢管桩等新工艺做基础,避免破坏耕作层,严禁硬化地面,严禁抛荒、摺荒。符合,本项目采用钢筋混凝土桩基础,采用微孔灌注,不硬化地面。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南省信州市光村镇扁墩村、沙井村,木棠镇东方村、神冲村、美龙村区域,分南和北
14、两个光伏阵列区,升压站位于北光伏阵列区西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1286.369亩。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1、项目建设规模IOoMW农光互补项目装机容量为114.307MW,采用540WP单晶硅组件+固定式支架+组串式逆变器方案,将系统分成30个3.81024MW光伏发电单元,共布设211680块540WP单晶硅光伏组件。本电站运营期内预计平均年上网电量为14141.4万kWh,平均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237h0项目占地面积1286.369亩,主要由光伏种植区、升压站、给排水系统等组成。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表2/所示。光伏种植区总用地面积约1028亩,有效种植面积514亩。光伏组件在农业种
15、植用地上以固定支架方式,采用14倾角固定安装,组件竖向2行28列和2行14列布置,电池组件每28块1串。每28块组件串联为一个光伏组串,每18路光伏组串接入1台12个MPPT组串式逆变器,每14台组串逆变器接入台3150kVA35kV0.8kV箱变,将电升压至35kV,接入本期建设的1座I1OkVA升压站35kV侧(通过升压站升压至IIOkV架空出线,架空线路径约9公里,接入22OkV李坊变电站)。该区域光伏阵列下方,不同区域光照强度为正常光照20%到80%,导致局部区域不能有效种植,有效种植面积较小,扣除通道有效利用率约为50%。后期根据光强分布的实际数据,结合种植耐阴蔬菜、热带特色耐阴花卉等。项目组成及规模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备注项目总占地面积亩1286.3691光伏种植区亩1028有效种植面积514亩其中花生种植区亩400有效种植面积200亩牧草种植区亩280有效种植面积140亩瓜果种植区田348有效种植面积174亩2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