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测量设备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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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测量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对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定。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测量队及公司所有项目。第二章测量设备的购置第四条使用单位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配置测量设备,优先由公司进行调拨,当公司没有测量设备可供调拨时,使用单位可根据需要购置测量设备。第五条测量设备低于5000元的由使用单位自行购置,由使用单位负责人审批;测量设备高于5000元的由使用单位提出购置设备申请报告并通过广讯通发起设备购置流程(协同办公平台一协同工作一公文应用一我的草稿箱一发文拟稿一固定资产投资购置审批流程),购置流程审批完成后由使用单位自行购置
2、。第六条购置人员必须到有授权书的经销商进行购置,授权书复印件留底,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查。第七条测量设备购置前必须签订购置合同,测量设备购置合同签订人员必须得到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后,方可作为公司代理人进行合同签订。授权书采用一事一授权,不得行使授权书以外的权利。购置合同内容必须经过会审,严禁合同未经会审,私自签订。否则,造成企业损失,由签订人员全权负责。第八条购置的测量设备进场后,测量负责人应对测量设备进行初验,初验完成后,应组织设物部、工程部、财务部等组成设备验收小组对购置设备进行验收。设备验收应完全符合合同文件规定要求,并签字确认。第九条购置设备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时,应及时进行组资,禁止长期挂
3、账。第三章测量设备的调拨第十条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由使用单位提出测量设备配置需求,由公司统一进行调拨。第十一条公司工程管理部根据设备调拨情况填写监测设备调拨通知单(见附表1),移交单位在接到调拨通知单后及时完善手续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完善手续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公司工程管理部及移交单位。第十二条调转设备若使用不正常,调转前由移交单位进行修复后再调转,若移交单位未修复由接收单位发现则由接收单位进行修复(修复费用由移交单位承担),接收单位在完善调拨手续前应对移交单位设备性能及调拨信息进行确认,并经双方确认生效,调转设备运输费用由申请使用单位承担,如接收物品与调拨单不符,经双方确
4、认后由移交单位重新填写调拨单。第十三条调拨设备托运时仪器箱装在专供转运用的箱内,在空隙处填以泡沫或其它防震物品并用打包带捆扎结实。托运时必须粘贴防震标签,并采用保价方式对设备进行投保,一般保价金额不得少于设备期末净额的10%o第十四条不足20OknI的短途调拨或超过IOO万元的贵重测量设备尽量采取专人提取或送达的方式。第十五条若在托运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指丢失或损毁),将由托运方负责所有损失费用。第四章测量设备的检定第十六条属于国家强制性检定范畴的测量设备,各使用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公司年初下达的测量设备强制检定计划进行检定,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一律不得使用。第十七条属于强制检
5、定期内发生的正常电子仪器技术故障由使用单位承担发生的维修费用,属于强制检定期外发生的电子仪器技术故障不仅由使用单位承担发生的维修费用,还要对使用单位主要责任人进行维修费用200%-300%的经济处罚。第十八条除执行强制检定外使用单位每月应对测量仪器进行自检,及时监控测量仪器的使用状态并形成记录。第五章测量设备的使用第十九条短途运输过程中,应由测量人员亲自携带,人不得离开仪器。如乘坐车辆,应将仪器放在松软物品上面并用手扶着或抱在怀里。第二十条开箱后提取仪器前,应看清仪器在箱内旋转的方式和定位标志,以方便正确放回,提取时应握住仪器的基座部分,不许提拿望远镜。将仪器放至三脚架后,应随即旋紧连接螺旋。
6、关闭箱盖时各部位应妥帖,不准强压。第二十一条仪器使用时应和脚架连接固定好,不得松动。仪器使用中应关注水平气泡是否居中,如有问题应重新进行整平对中。移站时必须将仪器拆下装箱移站。第二十二条避免使仪器久置在高温中,应让仪器与周围环境温度一致时再使用。在太阳光照射下或有雨水、渗水时,仪器须有专用伞具防护。第二十三条仪器在潮湿或在高温环境下使用后,每次测量任务结束后,务必在干燥的地方将仪器箱盖子敞开,不得将仪器直接密封于箱内。第二十四条在施工人流、车辆频繁出入处工作时,测站附近应设置安全标志并派专人守护。第二十五条使用过程中,如果电子部位发生故障(一般有错误报警提示),立即停止使用并送修,否则会加剧电
7、子部件的损坏程度。第二十六条如果长时间(超过15天)不使用,务必将电池从主机内取出。非特殊情况建议在电源打开期间不要将电池取出,因为此时存储数据可能会丢失,特殊情况是指仪器死机情况。第二十七条电池长期不使用时,应进行充放电工作,正常使用情况下不要连续进行充放电,否则会损坏电池和充电器。第六章测量设备的保管及维护保养第二十八条保管仪器应有专人负责,每次现场使用完毕后带回固定保管地点,不得放在施工现场或工地值班室,保管仪器的地方应保持干燥,防潮防水。仪器应放置在专用的架上或柜内,安放整齐,不得倒置。保管仪器的地方不得靠近有震动设备的厂房或易燃品存放处。第二十九条仪器箱内原配干燥剂不得随意丢掉,视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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