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制度.docx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制度一、职责及分工1、安全培训科负责事故隐患排查培训的计划与管理工作。2、安全科对培训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培训对象1、矿长、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及安全、采掘、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等科室相关人员和区队管理人员。2、井下岗位人员。三、培训学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矿长、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及安全、采掘、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等科室相关人员和区队管理人员培训不得少于4学时。2、井下岗位人员培训不得少于2学时四、师资安排负责本专业人员,根据讲课内容视情况可以外聘专家进行授课。五、培训时间结合年度培训计划确定事故隐患排查培训的具体时间,若因外界因素,需从新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六、培训地点五楼会议室六、培训内容管理人员: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培训,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方法、治理流程和要求、所在区队作业区域常见事故隐患的识别。七、培训要求1、培训前必须制定专项培训计划。2、所有参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3、谈吐文明,保持良好的形象。无故旷课或违反组织纪律按“三违”处罚。4、培训结束后,由安全培训科统一组织考试,不达要求者重新进行培训。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事故隐患 排查 治理 培训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