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2号东财采XXXX2号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试行 精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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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 营 市 财 政 局东 营 市 监 察 局 文件东 营 市 审 计 局东财采20XX2号 关于印发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各部门、单位:为加强我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发展,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制度办法,我们制定了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东营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东财采20XX4号文件关于印发的通知同时废止。附件: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试行) 东营市财政局 东营市监察局 东营市审计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主
2、题词:政府采购 操作规程 规定 发:各县区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 东营市财政局办公室 20XX年4月22日印发 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试行)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发展,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制度办法,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执行职能由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履行,以下简称市采购中心)承担的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第三条 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是指依法设立的市采购中心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组织采购的行为。第四条 受理政府采购项目。采
3、购人将市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具体职责由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履行,以下简称市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送达后,市采购中心应及时与采购人搞好衔接,组织填写东营市政府集中采购运行程序底稿,并审核采购人所报项目相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主要文件资料包括:1、发展改革部门批复文件的复印件。2、经市监察部门审定的工程监督方案批复单(50万元以上的各类工程项目)。3、采购人按程序委托工程审价机构协议复印件(工程类项目)。4、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意见。5、市政府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的报告和市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审批表(购置公务用车项目)。6、采购进口产品的审批手续。第五条
4、严格执行采购方式。市采购中心应严格执行市采购办确定的采购方式。执行过程中需要依法变更采购方式的,按照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东财采20XX1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 组织政府采购项目论证会议。为了保证采购质量和效果,对于一些重要或技术复杂的项目,在编制政府采购文件之前,市采购中心应邀请业务水平较高的专家和聘请的政府采购法律顾问,组织采购人参加的政府采购项目论证会议,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方案,同时应认真填写东营市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论证意见工作底稿。第七条 按照规范要求和格式编制政府采购文件。市采购中心应及时、主动地与采购人进行联系,详细了
5、解采购需求,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按照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制定的政府采购文件范本编制政府采购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等),并经采购人按程序审核确认签字。(一)要做到细致、科学、严谨。市采购中心应利用多种形式充分了解采购项目本身技术特点及市场情况,在认真分析研究、广泛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把握采购过程的关键环节和控制点,结合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本着高标准的质量、先进的技术工艺与合理化的使用效果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出科学的采购方案,形成比较规范、系统的政府采购文件。(二)合理确定供应商资格条件。市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
6、待遇或歧视,应摈弃地方保护思想,为选择优秀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提供更大空间。第八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科学制定评标办法。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特点及难点,结合实际,把握关键环节,科学确定评标内容,制定科学的评标办法,确保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又能选择确定优秀中标人。在制定评标办法时,要充分体现“定量”原则,缩小“定性”打分的空间,合理分配评标分值,把评委的感情因素降到最低程度。评标办法必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在制定
7、谈判文件时,应根据采购需求,结合预算资金,考虑物有所值因素,在谈判小组确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基本相等的范围内,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的,应根据符合采购项目质量技术标准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第九条 公示招标项目质量技术标准。属于货物类招标项目,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前,市采购中心应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公示质量技术标准和参数(一般应在2日以上)。对于供应商提出的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等问题,采购人应认真答复;技术复杂的项目,市采购中心应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论证,形成结论,确实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等带有倾向问题的,必须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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