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提供社会保障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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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提供社会保障卡XX县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印发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第十三届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九月三十日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市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下列简称职工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需求,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市
2、级统筹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0)487号)与市府办公室XX市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江府办(2004)1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基本目标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服务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政府推进、政策统一、分级管理、风险调剂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与统一职工医保政策,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基金调剂共济抗风险能力,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与保障水平,努力满足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障需求,切实缓解参保人看病难问题。(二)基本目标。建立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抗风险能力
3、强,与经济社会进展水平相习惯与可持续进展的职工医保管理体系。2010年9月底前,制定全市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工作方案,实行全市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比例、统一待遇水平、统一业务规范、统一信息管理、统一基金核算的职工医保制度。(三)基本原则。1 .由单位与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2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3 .与社会经济进展水平相习惯;4 .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二、基本制度XX市职工医保制度由住院医疗费用统筹、补充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补助与个人账户构三、范围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含中
4、央、省与其他外地驻我市单位,下列简称单位)及其所属全部员工(含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退休人员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医保;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能够个人身份自愿选择在户籍所在地参保。上述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简称参保人。四、缴费基数、比例与征缴办法(一)缴费基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以参保人上年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的月平均数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原则上保持一年不变。参保人上年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月平均数超过最低缴费基数300%以上部分不计征;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计征。最低缴费基数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具体金额由市人
5、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基金收支情况确定后公布。2011至2013年度,最低缴费基数使用逐年过渡的办法进行统一,办法如下:2011至2012年度,XX县区、XX县区、新会区、XX县区统一按2100元执行;20年度,XX县区、XX县区、XX县区分别按不低于1620元、1420元、1535元执行;2012年度XX县区按不低于1900元执行,XX县区、XX县区按不低于1750元执行。2013年度,全市统一按不低于2100元执行。(二)缴费比例。以单位参保的,单位按缴费基数的6.5%缴纳,个人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以个人身份(含灵活就业人员,下同)参保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个人按最低缴费基数的8.5%缴
6、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个人按最低缴费基数的6.5%缴纳。(三)征缴办法。单位应当为其所属全部员工逐月缴纳职工医保费。职工医保费由地税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按月全责征收。职工缴纳的职工医保费在征收个人所得税前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医保费及其利息或者者滞纳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由地税部门从签订扣款协议规定的银行账户中扣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缴费,单位缴费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划转,个人缴费在本人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中代扣代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缴费。五、职工医保待遇职工医保社保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
7、日。参保人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并符合职工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从职工医保基金中按下列规定支付:(一)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参保人发生住院医疗费用,按下列办法支付:1 .起付标准(1)基层卫生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含经批准的社区卫生服务定点机构,下同)与一级(含未定级,下同)定点医疗机构500元;(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3)三级定点医疗机构900元;(4)非定点医疗机构IOOO元。退休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在上述起付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0元。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向家庭病床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并建立家庭病床的,不设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内的费用由参保人个人自付。2 .基金支付比例在定点
8、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支付比例分别是。基层卫生服务定点医疗机构与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75%。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支付比例分别是。约定医疗机构为70%,非约定医疗机构为40%。退休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3 .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基金在社保年度内对参保人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范围内费用12万元(不含起付标准以内的费用)。(二)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是指参保人在社保年度内累计自付费用(不含起付标准以内的费用)超过一定起赔标准的住院医疗费用再由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给予一定赔付的补助办法。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支付范围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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