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第7、8章工时工资和休假制度 精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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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时、工资和休假制度工时、工资和休假制度 第一节第一节 工作时间法工作时间法 一、工作时间的概念和性质一、工作时间的概念和性质 (一)概念(一)概念 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从事生产或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从事生产或者工作的时间,通常包括工作日和工作周。者工作的时间,通常包括工作日和工作周。 讨论讨论:备勤时间、待命时间、候传时间是否属备勤时间、待命时间、候传时间是否属于劳动时间?于劳动时间? (二)性质(二)性质 劳动基准劳动基准 二、工作时间的种类二、工作时间的种类 (一)标准工作时间(一)标准工作时间 每日每日8小时,每周小时,每周40小时小时 年工作日年工作日 250天天 季
2、工作日季工作日 62.5天天 月工作日月工作日 20.83天天 (二)特殊工作时间(二)特殊工作时间 1、缩短工作时间、缩短工作时间 (1)从事特定工作岗位的劳动者)从事特定工作岗位的劳动者 (2)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动者)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动者 夜班津贴夜班津贴 日工作时间比标准工作时间缩短日工作时间比标准工作时间缩短1小时小时 (3)在哺乳期的女职工)在哺乳期的女职工 2、不定时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 (1)不定时工作时间,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不定时工作时间,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者需要机动作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
3、衡量或者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 (2)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
4、职工;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3)需要履行审批手续)需要履行审批手续 (4)不适用延长工作时间发放加班工资的规定)不适用延长工作时间发放加班工资的规定 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1)综合计算工作时间:指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综合计算工作时间:指单位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即因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即因用人单位生产或工作特点,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用人
5、单位生产或工作特点,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其工作时间不宜以日计算,需要以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其工作时间不宜以日计算,需要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长度(小时数)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长度(小时数)一种工时形式。其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一种工时形式。其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2)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
6、合计算工)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
7、工;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3)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4)对于第三级及其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岗位,劳动者)对于第三级及其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岗位,劳动者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而且每周至少休息小时,而且每周至少休息1天。天。 (5)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界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界定: A.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履行了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履行了国家规定的审批程
8、序。B.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采用集中工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虽不受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虽不受劳动法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限制,但依据劳动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限制,但依据劳动部部审批办法审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第五条的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其平均日工作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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