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解读38页 精品.ppt
《管理制度-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解读38页 精品.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管理制度-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解读38页 精品.ppt(3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1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2开始执行时间为:2010年1月1日文件号: 国税发2009157号3总共八个章节的内容第一章:总第一章:总 则则第二章:管第二章:管 辖辖第三章:选第三章:选 案案第四章:检第四章:检 查查第五章:审第五章:审 理理第六章:执第六章:执 行行第七章:案第七章:案 卷卷 管管 理理第八章:附第八章:附 则则4 总 则 第六条第六条 (新增)(新增) 税务稽查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税务稽查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纳税人、扣缴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
2、不属于保密范围。p 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5总 则 第八条第八条 (新增)(新增) 税务稽查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税务稽查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权限行使职权;(一)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权限行使职权;(二)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二)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三)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三)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四)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向被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案情(四)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向被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案情(五)弄虚作假,故意夸大或者隐瞒案
3、情;(五)弄虚作假,故意夸大或者隐瞒案情;(六)接受被查对象的请客送礼(六)接受被查对象的请客送礼; (七)未经批准私自会见被查对象;(七)未经批准私自会见被查对象; (八)其他违法乱纪行为。(八)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税务稽查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税务稽查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p何谓何谓工作秘密工作秘密6总 则 第九条第九条 (新增)(新增)税务机关必须不断提高稽查信息化应用水平,税务机关必须不断提高稽查信息化应用水平,充分利用现代
4、信息技术采集涉税信息,强化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集涉税信息,强化稽查管理和执法监督。查管理和执法监督。p 电子查账软件的应用及推广电子查账软件的应用及推广7选 案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新增)(新增) 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应当对检举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区分不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应当对检举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区分不同情形,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分别处理:同情形,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分别处理: (一)线索清楚,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发(一)线索清楚,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发 票、制售假发票或者其他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由选案票、制售假发票或者其他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由选案 部门列入案源信
5、息;部门列入案源信息; (二)检举内容不详,无明确线索或者内容重复的,暂存待(二)检举内容不详,无明确线索或者内容重复的,暂存待 办;办; (三)属于税务局其他部门工作职责范围的,转交相关部门处(三)属于税务局其他部门工作职责范围的,转交相关部门处 理理; ; (四)不属于自己受理范围的检举,将检举材料转送有处理权(四)不属于自己受理范围的检举,将检举材料转送有处理权 的单位。的单位。p对日常案件的处理归类(新规程取消原立案标准)对日常案件的处理归类(新规程取消原立案标准) 8检 查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修改)(修改) 检查前,应当检查前,应当告知告知被查对象检查时间、需要准备被查对象检查时
6、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但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除外。的资料等,但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除外。 检查应当由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检查通知书。 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联合检查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联合检查的,应当出示各自的税务检查证和的,应当出示各自的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检查通知书。 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确需延日内完成;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p征管法相关规定征管法
7、相关规定9征管法关于税务检查的规定第五十四条 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 (一)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一)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二)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二)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三)责成纳税人、
8、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四)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五)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六)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10送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管理制度-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解读38页 精品 管理制度 税务 稽查 工作 规程 解读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