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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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2023年度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救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有效发挥城乡低保制度在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中的政策性兜底保障作用,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认真开展2023年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x民发(2023)X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认真开展2023年低保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x民发(2023)X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
2、平总书记视察贵市重要讲话精神、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等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的社会救助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社会救助工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城乡统筹、权责清晰、扩围增效,扎实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全面构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全县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成立XX县2023年度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
3、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XX任办公室主任,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三、工作安排(一)全面实施低保扩围增效,增强低保兜底保障功能。一是加强动态管理,做到保障对象进出有序。健全以收入核查为核心、以张榜公示和县乡抽查为基本保障、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为补充的低保对象认定机制,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对经核查家庭人均收入确已超过低保标准且不符合低保渐退政策或超过救助渐退期的低保对象,按照动态管理要求退出低保范围。坚持应保尽保,不得随意以特定职业、特殊身份等为由,或者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直接认定申请家庭符合或者不符合条件。坚持按户施保,申请家庭符合条件的,不得仅将个别家庭成员纳入低保范
4、围,坚决防止“户内漏保”。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困难移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移民纳入低保范围。二是优化“单人保”政策,适度降低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条件。对整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或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持一级、二级残疾证人员以及三级智力、精神残疾证人员和患重特大疾病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并按1.5倍低保标准与家庭人均收入之差发放基本保障金。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23)83号)有关规定,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
5、无业重度残疾人,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可以视情况适当豁免,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原则上按照核查日上月当地平均补助水平确定保障待遇,其调查表中家庭收入采取倒推法核算。三是全面落实低保渐退政策,提高兜底保障的稳定性。鼓励具备就业能力和有就业意愿的低保家庭成员积极就业。对低保家庭成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考录用或聘用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3个月救助渐退期;低保家庭成员外出务工、灵活就业、享受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援助以及产业帮扶增收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6个月救助渐退期。低保家庭成员死亡后,应当自其死亡后起
6、3个月内对其家庭状况进行核查,并办理完成低保金停发等相关手续。四是规范实施低保分类施保,加大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力度。全面落实“九类人员四档次”分类施保标准,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重残、重病、老年人、在校学生、单亲家庭成员、独生子女家庭成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纯女户家庭成员、失地农村家庭成员和非重度残疾人员等群体,根据困难程度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具有多重增发属性的,按照“就高原则”执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执行低保对象“分类施保”政策,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0%-30%增发,省级明确提高标准的按文件执行。加强与残联部门数据信息比对,确保所有纳入低保的残疾人IOO%享受分类施保,并在低保系统中对
7、残疾人享受分类施保进行全部精准标记。(二)扎实开展低保年度核查,切实做到户户见面、户户核查。一是拓宽入户核查范围,确保低保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认真排查以下11类对象:一是新申请对象;二是现有低保对象;三是2023年以来退出低保的原保障对象(死亡、已转特困、户口迁出等除外);四是2023年以来申请低保未获确认的对象;五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六是辖区内所有持一级、二级残疾证人员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证人员;七是辖区内重病患者(家庭条件明显高于当地居民的除外)及自付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监测户、脱贫户及一般农户;八是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渔民、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九是辖区因灾因
8、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十是脱贫人口及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中2023年扣除转移性收入后人均纯收入在2倍低保标准以下的家庭;十一是辖区内未纳入保障范围且正在就读非义务教育阶段(研究生除外)的家庭和留守老人、困境儿童等。确保入户核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二是依规核算低保家庭收入,合理确定保障待遇。坚持“实事求是”“应算则算”,对家庭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生产费用支出、家庭刚性支出等要逐项核算,确保低保家庭收入核算结果与实际生活情况相符,坚决防止人为压低收入提高补助水平或人为抬高收入降低补助水平的错误做法,切实做到不漏项、不缺项。认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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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度 城乡 低保 核查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