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培训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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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档,档案样式参考样式见附件3)。五、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提取安全生产培训经费。六、在生产经营单位随机抽查职工应当掌握应知应会的安全生产知识附件1:参考样式:(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参考本样式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相关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3 .职责3. 1安全科和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新入厂从业人员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一级)。3.2 车间主任负责车间级安全教育
2、培训(二级)。3.3 值班长负责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三级)。3.4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日常教育培训。1.1 5公司相关部门和安全科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1.6 安全科负责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殊教育。1.7 上级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1.8 安全科负责组织对其它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4 .培训范围公司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5 .培训要求5.1 公司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
3、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5.2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5.3 安全科负责对各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6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6.1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6.2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包括下列内容:6.3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1.1.2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1.1.3 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
4、的有关规定;1.1.4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1.1.5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1.1.6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1.1.7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6.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包括下列内容:6.3.1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6.3.2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6.3.3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6.3.4 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6.3.5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3.6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6.3.7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6.4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5、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6.5 培训情况要记入安全教育台帐。7.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7.1 各级单位每年要按规定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含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并经考核合格,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7.2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内容包括:7.3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1.2 岗位技术技能;1.1.3 岗位风险管理;1.1.4 有关事故案例;1.1.5 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1.1.6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7.3 各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
6、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7.4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7.5 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人员,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7.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上级相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参加复审。对培训考核情况同时记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7.7 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7.8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
7、5)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7.9 培训情况要有记录,并记入“职工安全教育台帐”。8.新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8.1 对新上岗的员工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8.2 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科)、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8.3 .1公司级培训教育(一级),由综合办公室和安全科负责;8.4 .2车间(科)级培训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科长)负责;8.5 .3班组级培训教育(三级),由值班长负责。8.6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8.7 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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