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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通风净化发文单位:国家标准局发布日期:1986-6-23执行日期:198741生效日期:1900-1/1总则1.1 为防止有害物质的危害,使涂漆作业劳动条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促进生产,特制定本规程。1.2 本规程适用于涂漆工艺的通风净化。对于桥梁、建筑物外部、大型储罐、船舶等大型构件的室外涂漆工艺的通风净化,可参照本规程。1.3 放散有害物质的涂漆工艺,应采取通风净化、个人防护等综合预防和治理措施。1.4 涂漆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所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1.5 为防止气体、烟、尘等有害物质在
2、室内扩散,应首先采用局部排风。当不可能采用局部排风或采用局部排风仍达不到TJ36规定要求时,应采使全面通风换气。1.6 排风系统排出的含有害气体、烟、尘等的污染物,当影响车间四周环境或附近居民生活区的空气质量时,应采取净化处理、回收或综合利用等措施,再向大气排放,使之符合TJ36规定要求。1.7 涂漆作业开始应先开风机,后启动喷涂设备。当通风系统停止或失灵时,自动控制装置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向操作人员发出信号。工作结束,应先关闭喷涂设备,后关风机。1.8 工业企业可根据工艺条件和污染状况选择采用本规程列举的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热力燃烧或液体吸收等净化措施,以保证车间内和四周环境的空气质量符合本
3、规程1.4和1.6条的规定要求。1.9 在通风净化设备系统中,易燃易爆的气体、蒸气的浓度不得超过爆炸下限浓度的25%o2局部排风2.1 涂漆作业的局部排风系统,必须设置去除漆雾的装置。2.2 局部排风的排风罩,应符合下述要求:a.排风罩应设置在有害物质的污染源处;b.排风罩罩口吸风方向应使有害物质不经过操作者的呼吸-H而;C.排风罩的形式和大小应根据所排出有机气体和蒸气的挥发性、比重以及涂漆的作业方法而定。2.3 涂漆车间散发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当无法采用密闭或半密闭的装置时,根据生产条件和通风效果,可分别采用侧吸罩、伞形罩、吹吸式排风罩或槽边排风罩。2.4 涂漆车间经常排出有害气体的机械排风
4、系统,为在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时仍能继续排出有害气体,应设置旁通排风管。2.5 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涂漆等工作时,应设置移动式送风和排风装置,有害气体的气流必须避免流经操作者的呼吸带。3喷漆室通风3.1 喷漆作业应在设有机械通风装置的喷漆室内进行。3.2 喷漆室的气流组织应合理,不宜形成死角和涡流。3.3 喷涂中、小工件的旁侧抽风喷漆室应设置有旋转工件的装置,以利操作者对工件各方面进行喷漆而不受漆雾喷逸的影响。3.4 采用底部排风顶部送风的喷漆室,喷涂高大工件时,应使用登高工具,其高度应保证操作者呼吸带不受有害物质污染。3.5 喷涂带沟槽的工件;宜使用长柄喷枪,使操作者的呼吸带不处于发生漆雾区域。3.
5、6 喷漆室的控制风速建议采用下表规定:喷漆室的控制风速操作条件I干扰气流I控制风速设计值(工件完全在室内)I(ms)I(m/S)静电喷漆或自动无空气喷漆II大型喷漆室O.25I忽略不计I(室内无人)II中、小型喷漆室O.5O手动喷漆025I大型喷漆室0.50II中、小型喷漆室0.75手动喷漆I0.50以下I大型喷漆室0.75II中小型喷漆室1.00注:控制风速系指喷漆室内气流的断面风速。喷涂汽车、货车的喷漆室为大型;喷漆水泵、风机等的喷漆室为中、小型。干扰气流系指影响控制风速的穿堂风或其它送风、排风系统产生的气流。3.7 喷涂含铅或铭等涂料时,喷涂室的控制风速应为1.01.2m/s.4喷粉室通
6、风4.1 粉末喷涂应在专门喷粉室进行,操作室在室外操作。4.2 喷粉室宜为封闭式或半封闭式,必须配置粉尘净化回收装置。回收装置的除尘效率要求保证不污染周围环境。4.3 粉尘净化回收装置的出粉口,应采取防止粉尘飞扬的措施,以保证作业环境空气中粉尘最高容许浓度符合TJ36的规定。4.4 喷粉室的排风管道的吸风口尽可能与粉尘放散时的流动方向一致。4.5 喷粉室开口处的风速建议为0.30.6ms.4.6 设置喷粉室的车间,必须将喷粉室与其它设备系统隔开、围封,以防止干扰气流的影响。4.7 喷粉室和粉尘净化回收装置均应设置泄压装置,泄压口应引向屋顶或无人通过的方向。4.8 喷粉室和输送管道的内壁应光滑,
7、输送管应有倾斜度,并具有足够的风速,以避免粉尘聚集。4.9 喷粉室、粉尘净化回收装置、静电粉末喷枪以及管道系统应经常检查和清理。5全面排风5.1 当涂漆工艺和设备不固定,无法采用局部排风时,应采用全面通风。5.2 特殊情况下,大面积涂漆作业,因散发面广,应采用有组织的全面排风,使操作者不处于污染气流中。5.3 涂料调配室应采用局部排风,如受条件限制无法采用局部排风时,可采用全面排风。5.4 数种溶剂(苯及其同系物、醇、酯酸酯类)的蒸气同时放散于空气中时,全面通风换气量应按各种气体分别稀释至最高容许浓度所需要的空气量的总和计算。5.5 散入涂漆车间的有害气体量,在没有工艺设计资料或不可能用计算方
8、法求得时,全面通风所需的换气量可根据类似车间的实测资料或经验数据,按房间的换气次数确定。5.6 涂漆车间全面排风系统排出有害气体及蒸气时,其吸风口应设在有害物质浓度最大的区域。全面排风系统气流组织的流向应避免使有害物质流经操作者的呼吸带。6送风系统6.1 设有局部排风或全面排风的涂漆车间,应进行自然补风;当自然补风不能使室内空气中有害物质符合最高容许浓度规定或室温过低影响生产时,应设置机械送风系统。6.2 涂漆车间处于尘土较大的环境,机械送风系统应设置空气过滤净化装置。6.3 机械送风系统送入车间空气中的有害物质的含量,不得超过TJ36所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的30%o6.4 当涂漆车间的周围环境
9、卫生较差时,送风量应稍大于排风量,以保持室内微正压。当室内产生有害物质的浓度高于相邻房间时,送风量应稍小于排风量,使室内保持微负压。6.5 机械送风系统进风口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设在室外空气清洁的地点;b.应设在排风口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向,且宜低于排风口2m;c.进风口的底部距室外地坪,不宜低于2m;d.进风口和排风口,如必须设在屋面以上的同一高度时,其水平距离应不小于管径的10倍,并不得小于IOm;e.当车间内有害物质通过天窗排出时,则在该车间屋顶上应避免设置进风口。6.6 机械送风系统的送入空气,应送至工作地带或工人经常停留的工作地点。6.7 合理组织进风排风气流,防止含有害
10、物质的空气流经不含或仍含少量有害物质的作业地带。7通风管道7.1 涂漆车间的送排风系统应明设;进风口和排风口应设铁丝网,并应直接通到室外不可能有火花坠落的地方;风管上的调节阀等活动部件采用经撞击不起火花的材料制成。7.2 排风管的防雷措施,应符合GBJ57-83建筑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7.3 涂漆车间各种工艺过程用的通风管不得与其它工艺用的通风管或输送可燃物质的烟囱烟道相连接。7.4 需进行调节风量的通风系统,应在风管内气流较稳定的截面处设置风量测定孔。7.5 为观察高温排风系统风管内的空气温度,应在风管上设置温度测定孔和温度计。7.6 进排风装置和进排风管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物沉积,并应
11、经常清理。7.7 通风净化设备和管道所输送的空气温度有较显著的提高或降低时,或者可能冻结时,应采取隔热、保温或防冻措施。7.8 直径300mm以下的排风管每隔3000mm左右敷设长度必须设置检查孔,但大管径风管上检查孔之间的距离可加大。检查孔宜设在管道拐弯处。7.9 通风系统风管的设置必须严密,不得漏风,并应拆卸清理方便。7.10 风管支架应牢固可靠,支架必须能承受风管本身自重与风管动负荷。7.11 输送高温气体的风管,当其外表温度为8020(C时,其与建筑物的易燃结构和设备应保持大于05m的距离,距耐火结构和设备的距离应保持大于0.25m.7.12 管壁温度高于80C的排风管与输送易燃易爆气
12、体、蒸气、粉尘的管道之间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1m.输送热气体的风管应铺设在输送较低温度的气体的风管上面。输送80以上气体或易燃易爆气体的管道应用不燃材料制成。7.13 电线、煤气管、热力管道和输送液态燃料的管道不应装在通风管的管壁上或穿过风管。7.14 当风管穿过易燃烧的屋顶或墙壁时,在风管穿过处必须堵以耐火材料或使风管四周脱空。8通风机室8.1 涂漆车间的通风机室应与其它房间隔开,不得兼作它用。8.2 涂漆车间的送风和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同一通风机室内。排风设备也不应与其它无爆炸危险房间用的通风设备布置在同一通风机室内。8.3 确定通风机风量时,应附加风管和设备的漏风量。一般送排风系统附加510
13、%;除尘系统附加8.4 确定通风机风压时,应同时考虑压力损失附加值。一般送排风系统附加1015%;除尘系统附加1520%O8.5 工业企业应选用低噪声风机或采用隔声、消声等措施,工作场所的噪声级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9活性炭吸附法9.1 净化涂漆作业排出的常温有机气体,可采用固定床活性炭吸附法,脱吸方法可采用蒸气脱吸。9.2 采用活性炭作吸附剂,呼附床如炭层厚度为051m,空塔速度宜采用0.20.3ms,最高不宜超过O.5m/s.9.3 在吸附器中应设置温度计、温度报警器和防火水道,当活性炭层温度达到150时立即报警,关闭风机及吸附器进口阀门。如温度继续上升,则应打开水管阀门,放水降
14、温。9.4 吸附器顶部应设置压力表和泄压管(或安全阀)。9.5 在吸附器空气排出口处应设置气体采样管,定期测定气体浓度,当有害气体透漏时停止吸附器运行,进行脱吸。9.6 在每个吸附器空气排出口的风管上应设置压力计,以测定和调节经过各吸附器的排风量。9.7 在风机前应设置去除杂质、尘土等的过滤器,过滤器应设置压力计,当过滤器的阻力超过设计终阻力时应即清理。9.8 在过滤器前应设旁通排风管,当吸附净化系统发生故障或工作结束时,立即打开排风管阀门,把有害气体暂时排空,防止浓度过高而发生中毒或爆炸事故。9.9 在过滤器后必须设置阻火器。在油水分离器、贮油槽、气液分离器等设备上必须设置安全排气管。9.1
15、0 在用于脱吸的蒸气管道上应设置温度计、压力表、蒸气流量计和蒸气减压阀。9.11 吸附净化系统应与涂漆作业场所分开,布置在单独的净化室内。净化室建筑的防火防爆安全要求应按TJ19-7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9.12 吸附净化系统中可能产生静电的一切设备和接线方法均必须符合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9.13 净化室应严禁烟火,并设置灭火器材。穿带钉鞋的人员不得进入净化室。工作人员宜穿防止产生静电的工作服。9.14 吸附器、蒸气管道等应加不燃材料的保温层,外壁温度宜低于40。9.15 所有设备施工完毕,均必须进行耐压试验,完全合乎要求,方可进行安装。10催化燃烧法10.1 催化床的设计必须保证经催化燃烧后的有害气体浓度符合本规程1.6条的规定。10.2 有害气体经催化燃烧后的温度,应不超过600,以防止烧坏催化剂。催化装置应设温度报警器,当温度达到最高极限时,立即报警,关闭预热加热器,开启旁通排风管,同时停止工作进入喷涂系统。催化燃烧设备应设置泄压装置,防止爆炸事故。10.3 预热室应设置温度报警或指示装置,当超过设计最高温度,立即发出信号,同时停止加热。加热系统应与通风系统联锁,通风系统失灵,应能自动关闭加热系统。10.4 净化含有粘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