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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合同编号: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是否为一般纳税人:(勾选)是口否口住所(地址):乙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址):二O二一年制一、合作担保项目二、合作担保内容三、甲方承诺四、乙方承诺五、保守商业秘密、配合检查与反洗钱义务六、协议的变更与解除七、合作有效期八、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送达地址确认九、其他十、签署为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保障乙方个人购房贷款资金的安全,促进个人购房贷款业务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一、合作担保项目乙方同意对购买甲方开发的位于的“!项目(土地
2、使用权证号:)的商品房购房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办法、*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查、提供按揭贷款,贷款总额度,有效期o二、合作担保内容2.1 合作方式2.1.1 对购买本协议第一条所确认商品房的购房人,甲方应推荐其向乙方申请借款。购房人凭与甲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首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向乙方申请购房贷款。2.1.2 对于符合乙方贷款条件的购房人,乙方向其提供购房贷款,并与购房人签订个人购房担保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等法律文件。乙方对购房人发放购房贷款,单笔贷款金额最高为其所购房屋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年,利率按本协议项下贷款合同的约定执行。2.2 担保方式2.2.
3、1 甲方在合作有效期内自愿为购买上述商品房且符合乙方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提供:口全程连带保证责任;口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若甲方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则自借款人办妥本协议项下贷款所购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且乙方收到不动产登记证明之日起,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不再承担新的保证义务和责任,但对于在该日之前已经到期的债务,以及该日之前发生甲方或/及借款人违约而引起的本协议项下的债务,甲方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及保证责任。2.2.2 各贷款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履行过程中乙方和任一借款人之间就各具体贷款的期限、利率、金额等达成展期协议书或变更有关条款,或乙方在担保期间根据贷款合同约定调整利率、利率调整方式、
4、利息、罚息、复利的计算标准的,无需征得甲方的同意或通知甲方,甲方均予以认可,不影响甲方依据本协议所承担的担保责任2.2.3如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备用信用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放弃部分人的担保、物的担保或者担保物权的顺位(包括该担保物是债务人提供的情况),乙方与任意抵押人/出质人(包括该抵押人/出质人为债权人本人的情况)可以协议变更担保物权的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乙方即使作出上述行为,甲方仍应当依据本合同承担全部保证责任。2.2.4本合同项下被担保主债权如果同时设定物的担保的,不论物的担保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乙方实现债权时,可无
5、限制的随时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2.2.5第三人加入主合同债务的,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2.3保证担保范围甲方承担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乙方在合作有效期内向本协议约定的所有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含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律师费计收按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所在省份的律师收费标准上限确定。2.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为叁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计算。如分期还款的,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2.5保证金2.5.1甲方在乙方开立保证金专户,户名:,开户行:,账号:。甲方以该保证金账户中的全部资金为本协
6、议项下按揭贷款业务提供质押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含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等费用。2.5.2保证金计息约定:口不计息;口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2.5.3甲方在保证金专户上存入相当于全部按揭贷款余额%的履约保证金,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动用该款项。2.5.4甲方在此授权乙方可自动从甲方在乙方或*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一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按前述比例扣收保证金并直接转入上述保证金专户,乙方扣收保证金无须另行通知甲方,进入上述保证金专户的所有资金均具有存款质押担保性质,乙方享有优先受偿权。因乙方行使质权而导致保证金不足本协议第2.
7、5.3条约定的比例的,甲方应在不足之日起三日内补足。三、甲方承诺3.1 为保障与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甲方承诺如下:3.1.1 甲方同意将借款人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存入在乙方开立的结算专户(账号),并将该项目建设和销售的价款结算通过该账户;乙方保证将借款人的按揭贷款资金转入甲方的结算专户,甲方保证将该资金优先用于工程用款,保证工程按期竣工验收,并在此期间接受乙方对资金使用的监督。3.1.2 甲方必须保证为购房人提供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所需购房合同的真实性,甲方不得通过虚假交易合同套取乙方贷款;不得利用他人以虚假房屋交易等方式,向乙方申请虚假的个人住房贷款。乙方一经发现上述情形将终止向甲方提供一切贷款,并
8、立即收回已发放的所有贷款本息。3.1.3 甲方同意在购房人未能按贷款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息及有关费用,或借款人有任何违约行为时,只要乙方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履行连带保证责任,甲方在乙方发出此等通知之日起日内代购房人偿还所欠乙方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3.1.4 甲方保证全面、及时履行与购房人所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的义务,按时保质完成所建商品房的建造工程,及时交付使用。3.1.5 1.5抵押商品房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甲方应当及时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等文件。3.1.6 因预购商品房的抵押需办理两次抵押登记方能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甲方必须配合抵押登记的全部工作,借款人在乙方办理了
9、预购商品房抵押的,甲方应当代办代领所购房屋的房屋不动产权证。甲方代办领取房屋产权证后五日内应书面通知抵押双方,告知并协助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换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在不动产登记证明未办妥前甲方必须保存好房屋产权证,不得将产权证交付给借款人。3.2 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保:1 .2.1甲方是具有担保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甲方愿意以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资产承担担保责任,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3 .2.2甲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任何欺诈和胁迫的因素。1.1.1 2.3甲方签署本协议时已确认完全符合乙方有关章程、内部决定以及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签署本协议也不与甲方任何章程、合同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以及本公司
10、的政策相冲突或相违背。基于本协议与乙方就单笔按揭贷款签订担保合同不再另行出具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1.2.4 甲方提供的财务报表和所有文件,均是真实合法的。1.2.5 无论甲方是否发生体制变更、债务重组或股权结构改变等,本协议始终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对甲方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四、乙方承诺4. 1为保障与甲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乙方承诺如下:4.1.1 在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后,乙方将协助甲方向购房人追偿甲方已代为履行的贷款本息及费用。4.1.2 若无特殊情况,乙方在发放贷款的全部手续(含担保手续)办妥后的个工作日内,依据与购房人签订的个人购房担保贷款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将购房人所借款项划入
11、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结算专户。4.1.3 1.3乙方对所保管的不动产权登记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等权属文件应妥善保管,若有毁损、灭失,乙方应予补办。4.1.4 甲方同意乙方授权或委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包括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权利等)。五、保守商业秘密、配合检查与反洗钱义务5. 1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要求的情形除外。任何一方因泄露对方商业秘密而导致对方损失的,泄密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5.1 甲方对于乙方就委托事项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相关义务所交付或乙方所知悉的任何文件、资料及购房人的所有金融
12、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身份信息、财产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等)(以下合称“保密信息”)应负妥善保管、保密和谨慎使用的义务。甲方不得以转述、复制、照相、留存或其他任何方式使其他第三人知悉或持有保密信息,亦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第三人利用、参考相关保密信息。本条款持续有效,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失效。5.2 甲方应负责约束及监督其受雇人遵守第5.2款约定的义务,如甲方或甲方受雇人违反前述义务,无论有无损害发生,甲方应给付乙方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如致乙方遭受损害,甲方及与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受雇人还应对乙方负连带赔偿责任。5.3 本协议终止时,甲方应及时按乙方要求返还或者销毁因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而获得的
13、保密信息,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保密信息。5.4 甲方就本协议的履行,应建立内部管理及稽核制度。甲方同意配合乙方稽核人员不定期的上门检查、稽核,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报告。5.5 甲方承诺严格遵守反洗钱法律、行政法规,不参与或配合购房人参与洗钱、恐怖融资、逃税、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保证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洗钱、恐怖融资、逃税、欺诈等非法活动嫌疑。对因甲方未履行反洗钱义务或不当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六、协议的变更与解除6.1 本协议生效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和解除本协议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变更或解除协议未达成前,本协议条款
14、仍然有效。6.2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本协议解除后,不影响甲方对协议解除前乙方已发放的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七、合作有效期本协议自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合作有效期年,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约定顺延,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约定。合作有效期届满,不影响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合作有效期内乙方已发放的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至所有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之日自动终止。八、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送达地址确认8.1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8.2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口诉讼:向乙方住所
15、地或*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口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其他O8.3 商业文件信函和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的约定:8.3.1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以下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双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接收其他方商业文件信函或诉讼、仲裁、执行文书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甲方通讯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由编:;乙方通讯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邮编:O8.3.2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期间:上述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一审、二审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除非各方依下款告知变更。8.3.3任何一方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变更的,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合同相对方和法院、仲裁机构递交书面变更告知书(若争议已经进入诉讼、仲裁程序解决)。8.3.4合同双方均承诺:上述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有错误,导致的商业信函和诉讼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8.3.5合同双方均明知:因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当事人和指定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九、其他9.1 合同份数:o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