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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银行恢复计划一、恢复计划治理架构(一)管理机制1我行恢复计划坚持党委统一领导,重大事项坚持党委会讨论的前置程序。2.我行恢复计划遵循“依法有序、自救为本、分工合作”的原则,应坚持使用自有资产、股东救助等市场化渠道筹集资金开展自救。目标是使得我行在重大风险情形下能够通过采取相关措施恢复正常经营。恢复计划的启动:我行通过设置触发指标和监测指标监控经营及风险状况,以及识别是否需要进入恢复阶段。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可依职权要求启动实施恢复计划,我行应予以执行。恢复计划的执行:恢复计划启动后,全行组建恢复计划委员会,该委员会为临时机构,由行长领导,成员包括恢复计划相关工作参与部门负责人
2、。该委员会负责提出恢复措施建议和应急安排,提交董事会对恢复选项批准实施。恢复计划的终止:各项指标恢复至正常为终止恢复计划的最早时机。恢复计划委员会和董事会也可在确信我行已经脱离严重危机时选择终止恢复计划。(二)职责分工1 .股东按照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承担股东责任。股东大会是本行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法定要求对本行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作出决议。股东大会应支持本行董事会制定合理的资本规划,本行资本充足率低于法定标准时,应支持董事会提出的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合理的资本补充计划,增加核心资本等。股东应严格落实股东责任,主要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向本行作出资本补充的长期承
3、诺,作为本行资本规划的一部分;且不得阻碍其他股东对本行补充资本或合格的新股东进入。2 .董事会是恢复计划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对恢复计划编制、执行和管理的最终责任,主要职责包括:(1)根据监管要求审批恢复计划,并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报告。(2)审批并监督管理恢复计划的实施。在达到恢复计划触发标准的情况下,批准实施恢复计划;在恢复计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危机情况确定恢复措施及应急安排,监督相关恢复措施以及应急安排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恢复计划得到及时有效地执行;审批恢复措施涉及的重要事项,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资本筹措、变更股利分配政策、资产出售、调整银行经营结构、进行业务剥离等。(3)监督并管理配合监管机
4、构实施恢复计划的工作,审批向监管机构提供的内部关联、营运情况等重要信息。(4)审批和恢复计划相关的需要对外发布的重大信息。(5)负责与投资者沟通恢复计划相关工作情况。3 .监事会对恢复计划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行恢复计划管理职责进行监督。4 .高级管理层负责恢复计划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相关工作达到监管机构和董事会的要求,承担以下职责:(1)负责组织编制恢复计划,确定恢复计划的目标及策略、关键定义、触发条件、汇报流程、压力情景、具体措施和应急安排等内容。(2)定期组织对恢复计划的修订和更新,同时结合外部环境和我行实际情况,针对法律法规、业务模式、管理架构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及
5、时组织对恢复计划进行不定期的调整和修订,并报送董事会和监管机构审批。(3)定期听取风险管理部对触发与监测指标运行的监测情况报告,听取对指标突破情况的分析与汇报,并及时将触发及预警情况上报董事会。(4)依据董事会要求,组织恢复计划的实施。在恢复计划启动的情况下,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各项恢复措施和应急安排,组织开展资本类、流动性类和剥离类等恢复措施。(5)组织配合监管机构实施恢复计划的相关工作,负责向监管机构提供内部关联、营运情况等重要信息。(6)组织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包括恢复计划相关工作进展以及恢复计划实施过程中需对外发布的重大信息。(7)保障恢复计划编制、更新和执行等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务及信息
6、系统等资源投入。5 .风险管理部为恢复计划工作的牵头部门,承担以下职责:(I)牵头建立恢复计划管理机制,拟定与修订相关管理政策与配套实施细则。(2)牵头编制与更新恢复计划,包括对内外部环境变化的评估以及对各项触发和监测指标及恢复选项有效性的分析检验。(3)负责拟定关键定义识别方案,进而根据数据收集、汇总和分析结果对关键定义进行识别。(4)牵头触发与监测指标的设置与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协调指标管理部门进行指标的选取、设置、监测、分析和报告,并进行最终汇总。(5)牵头恢复计划压力测试的情景设定,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压力测试。(6)负责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恢复计划相关工作情况。在恢复计划启动情况下
7、,配合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落实各项恢复计划的措施和应急安排。6 .我行恢复计划工作的主要配合部门包括董事会办公室、计划统计财务部、审计部、贸易金融部、法律与合规部、科技部、人力资源部、资金营运中心、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运营管理部、党群工作部、资产保全部等,承担以下职责:(I)配合风险管理部开展设计本部门的恢复计划数据收集和汇总工作。(2)参与涉及本部门的资本、流动性和其他相关触发和监测指标的设置,包括指标的选取、阈值的设置。负责涉及本部门的资本和流动性及其他相关触发和监测指标的日常监测和报告,若指标在非预警区,应定期对指标进行监测,并报告风险管理部;若指标进入预警区域,应及时报告风险管理部。
8、(3)参与设计本部门的资本、流动性和剥离类恢复选项的制定和年度更新,包括评估和更新选项,对具体参数进行测算。(4)配合风险管理部开展压力测试,制定和评估资本、流动性恢复计划的触发指标和压力情景等。(5)参与恢复计划编制报告的审阅工作,配合风险管理部完成相关报告的编制和更新。(6)在恢复计划启动的情况下,配合高级管理层落实本部门流动性和资本的相关措施。7 .恢复计划的参与机构包括附属法人机构和分支行,主要负责配合总行开展恢复计划的制定工作,承担以下职责:(1)配合总行风险管理部开展恢复计划相关工作,包括开展恢复相关数据监测、分析、报送等工作,并提供本机构的经营业务分析等材料。(2)与当地监管机构
9、展开必要的沟通与汇报工作,并向总行风险管理部提供当地监管机构针对本机构的监管要求。(3)在恢复计划启动的情况下,如有需要,配合高级管理层落实剥离附属法人机构和分支行的相关措施。8 .恢复计划启动后,*市政府可提名我行高级管理人员,我行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任命。(三)恢复计划的制定、审批和更新流程1风险管理部牵头发起恢复计划的编制、整合、评估和更新工作,并牵头负责相关工作的开展。9 .正常情况下,我行根据需要按年定期更新恢复计划。应于每年8月底前完成年度更新,并报送监管部门。在内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或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为有必要的特殊情况下,应及时对恢复计划相应内容进行更新与修订,并报送
10、监管部门。恢复计划的更新未获认可的,应在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规定的时限内,按照要求完成修改并重新报送。10 恢复计划提交高级管理层审议,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董事会,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生效。11 与地方政府的汇报路径和沟通形式:(1)书面汇报。如我行有问题或困难,将困难形成书面报告汇报至市委、市政府。(2) 口头、电话汇报。如有紧急困难,可以采取口头、电话汇报的形式。(3)专题汇报。当有重大问题和困难发生时,可以协调市领导召开专题协调会解决。(四)问责机制建立恢复计划问责机制,按照问题整改和问责管理办法员工违规失职行为问责办法等相关问责制度的有关规定,确定责任主体、问题性质、适用问责
11、程序,对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罚款、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职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或记大过至开除处分:1 .应发现而未发现较大风险隐患,或发现较大风险隐患而隐瞒不报或报告延迟、遗漏等履职不力,导致我行启动恢复计划的。2 .恢复计划启动后,未按董事会确定和批准的恢复计划开展恢复工作或执行恢复工作不力的。3 .其他导致我行启动恢复计划或违反我行恢复计划的行为。三、关键功能、核心业务和重要实体识别(一)关键功能关键功能的识别。关键功能是指提供给第三方的关键业务或产品等金融服务,当这些金融服务出现突发中断时将带来严重影响,可能引发市场风险传染或恐慌,关键功能
12、应优先保护,确保持续提供服务。我行关键功能为存款、贷款、支付清算、同业融资、资本市场与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投资、特殊目的载体投资、理财产品、承销、衍生金融产品交易、资金交易等)。当支付清算出现突发中断时,按照*省支付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银行支付清算系统突发事件应置处置预案,处置遵循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原则,在支付清算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时,按规定程序切换到灾难备份系统,保障支付清算系统的不间断运行。进行突发事件处置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优先恢复对外服务,保障业务的连续性处理,在多个系统受到影响的情况下,坚持大额支付系统优先恢复的原则。确保持续提供服务。同时建立预警与预防机制,预警处置
13、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准备。直接参与者系统故障导致自身业务发生中断,向南昌中心支行申请暂停业务,待故障排除后,恢复业务办理。直接参与者前置机系统出现运行故障或系统连接出现异常中断,导致无法正常处理业务时,应立即报告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并及时报告处置进展情况。4 .同业融5 .资本市场与投资活动(二)关键共享服务我行已建立与恢复计划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我行可通过账务信息系统、流动性风险管理系统、数据仓库等系统及时收集信息,利用核心系统、信贷系统、票据系统、COmStar系统、国结系统等业务系统开展恢复计划的演练与实施,并通过电子政务传输系统、公文系统进行恢复计划的制定、报送和认可工作。四、触
14、发机制(一)触发指标(1)触发指标根据内部、外部、混合压力情况严重情况由弱至强分为预警值和警戒值,设置不同阈值。流动性风险定量指标:指标名称预警值警戒值监测频率核心负债依存度62%60%按月流动性缺口率-9%-10%按月30天以内流动性缺口8亿元10亿元按月资本定量指标:指标名称预警值警戒值监测频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7.6%7.5%按季一级资本充足率8.6%8.5%按季资本充足率10.6%10.5%按季杠杆率4.1%4%按季(2)监测指标原则上由相应指标管理部门按规定频率进行监测,风险管理部定期汇总监测结果,并报告高级管理层。监测指标不与恢复计划的启动条件相关联,旨在对我行的经营状态进行监控。
15、指标名称预警值监测频率监测部门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0%按日同业负债占比23%按日净利润0按季GDP我国GDP增长率V5%按季PMI40%按季重大舆情1件及以上特大声誉风险事件每日(二)触发机制触发指标达到预警值之后,指标监测部门应在48小时内报告风险管理部,并启动相应应急管理机制,风险管理部应向高级管理层报告相关情况。触发指标达到警戒值之后,指标监测部门应及时报告风险管理部,并会同风险管理部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分析报告上报高级管理层,由高级管理层召集会议讨论是否需要启动恢复计划,并根据相关监管要求进行报告。若经高级管理层讨论和评估后认为需要启动恢复计划,则向董事会提出可采用的恢复措施实施与应急安排建议,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后启动恢复计划。恢复计划启动后,全行组建恢复计划委员会,应至少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对恢复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向董事会报告。同时,做好与监管机构、投资者的沟通。恢复计划委员会下设恢复计划管理小组,该小组是临时机构,由风险管理部牵头,成员包括恢复计划相关工作参与部门。该小组负责协调相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