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涉企执法事项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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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应急管理局涉企执法事项清单序号职权名称实施依据行使层级实施方式1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6月10口修正)由市、区(县市)实施采取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6月10日修正)由市、区(县市)实施采取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3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
2、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6月10口修正)由市、区(县市)实施采取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未设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特种设备未经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6月10日修正)由市、区(县市)实施采取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5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
3、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6月10日修正)由市、区(县市)实施采取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6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或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6月10日修正)由市、区(县市)实施采取查资料与查
4、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7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6月10日修正)由市、区(县市)实
5、施采取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8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6月10日修正)由市、IX(县市)实施采取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9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6月10口修正)由
6、市、区(县市)实施采取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0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6月10日修正)由市、区(县市)实施采取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1生产经营单位的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的、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生产经营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08月31日修正)由市、区(
7、县市)实施采取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2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6月10日修正)由市、区(县市)实施采取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3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6月10日修正)由市、区(县市)实施采取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或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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