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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立行立改问题的整改方案市委第五巡察组:2023年3月20起,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4月1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就巡察中发现的立行立改问题向我局党组进行了反馈。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为及时对反馈立行立改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不折不扣抓好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
2、改工作,确保党中央、省委、周口市委以及项城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单位贯彻落实到位。二、整改目标紧紧围绕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建立“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名责任领导、整改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真抓真改、立行立改,确保一个都不能漏,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把巡察结果与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坚持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在规定期限内全面整改完成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立行立改问题。通过整改,真正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通过整改,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提高全体审计党
3、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整改,着力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以整改促进工作提高,以工作成绩体现整改成效。三、整改步骤整改活动时间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4月16日至4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成立工作机构,研究部署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立行立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等。第二阶段:4月18日至4月20日。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对巡察反馈立行立改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确保取得整改实效。于4月20日前向市委第五巡察组报告立行立改情况。四、整改内容(一)“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
4、党内生活制度不够及时,党员学习教育形式单一,会议记录及台帐登记不规范。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按季度分党支部由党组成员轮流上党课,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二是5月底前对党总支进行换届,调整充实党总支、各支部、党小组负责同志。配齐党总支书记、专职副书记、纪委委员、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解决有人干事,有人管事。三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邀请相关理论专家授课,组织党员外出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反面警示教育;到红色革命教育基地接受党性教育,不断丰富党员
5、教育内容和形式。四是明确专人负责“三会一课”等活动记录,并按要求如实记录会议组织情况和具体内容。对会议研究通过的重大决策形成记录,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在规定范围内印发。五是规范台帐登记管理。为各支部配发精准管理手册,明确专人负责活动记录,做好文字、图片等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机关党支部、基本建设项目审计中心党支部派出审计中心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责任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开会发文多,具体落实少。监督的主动性、持续性不强,存在时紧时松现象。整改措施: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年初专题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6、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年中进行半年考评,年终开展述责述廉工作,做到年初订计划,年中抓落实,年终有总结。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督促;对分管科室和有关人员分别进行廉政谈话,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确保问题彻底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对上级纪委监委下发的文件,不再进行重复转发,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扎扎实实抓好落实,
7、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四是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党组成员真正落实好监督责任,对于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敢抓敢管,加强对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在外出审计小组中设立廉政监督员,实行全过程审计监督。在中秋节、春节前夕等重要时段进行廉政谈话提醒。五是增强纪检监督的持续性。坚持日常管理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党风廉政建设实行清单化管理,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压紧夯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将监督工作常态化,解决时紧时松问题。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各股(室、中心)责任人:各股(室、中心)负责
8、同志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三)2016年以来,党组没有专题研究召开过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会议,对党员信仰及宗旨意识教育缺失。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牢牢掌握全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导权、话语权。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落实项城市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市直单位测评体系(试行)内容,做到意识形态和业务工作“融合抓、双提升”。二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以及各级领导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等,把意识形态的学习纳入周四全员理论学习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必学内容,每次局党组会议前首先进行意识形态的学习,坚持做到党组中心组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然后干部再学
9、,充分发挥局党组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干部职工不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观点,不发表抹黑社会主义制度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言论,不阅看和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境外书刊,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通过正面引导,观看革命传统教育片,增强党性教育;通过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的表彰,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干部职工微信群的管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功能,对总积分前10名的进行表彰,对后10名的进行通报。四是不断加强宗旨意识教育,在审计工作中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更加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同时
10、,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局党组及各股(室、中心)责任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四)党务政务公开栏内容更新不及时。整改措施:明确专人负责,统筹业务科室、机关党支部对“四化三查”、党务政务、党费收缴、入党积极分子等内容进行及时公开,对“三重一大”、“三公经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等每季度公开一次。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责任人: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五)工作纪律要求不严格。长期病假人员、个别长期借调人员手续不规范。考勤制度坚持不严,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作风纪律整顿。以此次巡察为契机,
11、全面排查和整改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抽查检查工作期间迟到、早退,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外出或以办公事名义办私事等问题。二是修订完善项城市审计局考勤制度,加强和规范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考勤制度,规范事假请假程序,对请事假半天的由分管领导签批,请事假一天的由局一把手签批,三天及以上的由党组研究签批。对长期请病假人员必须具有市三等甲级医院以上的病例、诊断证明和相关手续,每3个月重新认定请假手续;对长期借调人员,按照市委借调手续要求,规范长期借调人员手续。同时建立管理台账,做好病假、事假、借调等记录工作。三是强化监督问责。明确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公示,对迟到早退人员进行全局通报
12、。由局党组成员牵头,抽调办公室、人事科组成作风纪律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工作纪律开展常态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保障制度真正落实到位。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各股(室、中心)责任人:各股(室、中心)负责同志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五、保障措施(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以局党组书记闫彦玉同志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郃华同志、李新周同志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筹推进全局整改工作,加强工作督导,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郃
13、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二)明确整改任务。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为全局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领域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具体抓好落实。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本科室、单位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三)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公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让全体干部职工知晓,自觉接受监督。各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中心)要定期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局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进行全程督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对消极整改、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严肃问责、进行通报。(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着力在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上下功夫,健全完善一系列管理制度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实现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