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绩效考核和监测评价全面推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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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绩效考核和监测评价全面推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各地、州、市党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推进健康新疆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895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23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全面推
2、动我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高质量发展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率,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同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有效控制,医保基金有效利用,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到2023年底,全区各县域就诊率达到90%左右,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占比达到65%左右,全区100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推荐标准,70%左右的基层医疗卫
3、生机构达到基本标准。二、重点任务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问题为导向,以“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医共体党的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促改革的作用,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成立医共体党委,医共体党委书记可由本县(市、区)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党委副书记可由牵头医院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党委委员。医共体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对“三重一大”等事项要集体决策。要制定和完善医
4、共体建设的各类制度和权责清单,确保医共体建设工作的连续性。(二)优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医共体建设以县(含自治县)和县级市为重点,地级市所辖区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县域内常住人口小于20万人的县(市、区)原则上只组建一个医共体,县域内常住人口超过20万人且有2个以上二级甲等医院的可分别组建医共体,原则上每个县域内医共体总数不超过3个。落实分级诊疗目录,建立县域内上下转诊办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统一县域内医疗制度规范、标准、质控体系等制度。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在法人资格、财政投入、职能定位等保持不变的基础上有序融入医共体。医共体内建立药品统一采购和调配机制,统一用药目录,到202
5、3年底,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等常见慢性病药品目录要率先实现医共体内统一。建立县域内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和医疗废物垃圾处理等中心,全面推进县域内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融合。力争到2023年底,各地要实现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信息互联互通、检查资料和信息实时共享,检验、诊断结果互认。(三)落实财政投入经费各地要根据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原渠道足额安排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37号)要求,实行基本公共
6、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按县域内常住人口总额预算,由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年初预拨部分补助资金,绩效考核后拨付剩余资金。医共体内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各成员单位财务单独设账,落实其相应自主权。加强医共体的内审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允许编制在县域内统筹使用,用好用足空余编制,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量,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医疗卫生人才提供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县级统筹、重点保障、动态调整”的编制池制度。要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岗位地域分布等因素,合理确定岗位和招聘条件,集中制定招聘计划,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艰苦边远地区可按国家、自治区政策适
7、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招聘条件,对急需紧缺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可以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医共体人员实行岗位管理,逐步实现合理轮岗、有序流动、统筹使用。医共体要优先保障基层用人需要,在薪酬、职称评聘和职业发展等方面,优先向基层倾斜。(五)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在不改变现行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投入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考核,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机构、层级和身份界限,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鼓励各地以信息化技术统计个人及机构工作量,按照工作量分配经费,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医共体内绩效工资总量和薪酬水
8、平,发挥绩效工资的约束和激励作用。医共体成员单位原财政保障绩效工资水平和分配形式维持不变,牵头医院申报时可将医共体成员单位“两个允许”核增奖励性绩效工资单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后的核增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分配办法自主发放。薪酬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及基层医务人员倾斜,合理拉开差距。适当提高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收入水平,逐步缩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医院同等年资和水平的医务人员薪酬差距,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医共体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实施年薪制。(六)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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