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技工院校毕业生服务本地企业的实施意见.docx
《关于促进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技工院校毕业生服务本地企业的实施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促进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技工院校毕业生服务本地企业的实施意见.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关于促进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技工院校毕业生服务本地企业的实施意见为推进我市三强一化建设,发挥职业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保障企业用工需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企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质培优,实现创新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高校和职业(含技工)教育高质量服务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技工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十四五期间,深入推进高
2、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技工院校与当地企业在职业培训I(含就业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订单式培训、学徒制培训)、学生实习、就业安置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确保职业培训覆盖全市规模以上企业100%,学生实习首选本地企业,力争在本地企业实习的占全部实习学生的70%以上,鼓励毕业生第一次就业选择本地企业并达到60%以上。三、重点任务(-)切实做好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引导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进入职业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未转入学籍的在培训结业后,由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首先推荐到本地企业就业。人社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培训职业(工种)、培
3、训补贴标准,依规审核后给予相应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二)积极引导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有针对性设置专业。根据我市一核二电三色四新产业特色,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按照全国职业院校专业目录和全市十四条产业链对职业技能人才需求针对性设置专业,按照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教学对接生产的原则,专业设置和用工需求进行深度衔接。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要根据学校教学、师资、设施设备特点打造特色专业,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要打造1个以上特色专业,高级技工学校要打造2个以上特色专业,技师学院要打造3个以上特色专业,大力培养我市急需紧缺技能人才。(三)全面推行职业技能人才定向培养机制。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新
4、生入学后按照专业对口原则与企业用工技能岗位对接,以培养企业紧缺型技能人才为目标,按照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教学大纲要求,调整教学计划,加大实用技能训练课程,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和综合职业素养。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初次取得初、中、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可以在本市申请150元-380元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拨付。职业技工院校输送毕业生在市城区企业就业、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一年的,凡输送50名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毕业生的给予输送学校每输送一人1000元奖励,给予接收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就业2
5、0人以上的企业,每吸纳一人奖励500元。以上奖励资金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拨付。(四)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就近实习机制。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组织学生开展认识实习、岗位实习时,严格落实教育部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等八部委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同时,鼓励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按照就近原则,根据学校专业设置从本地企业或事业单位中首先选择对口或相近的岗位组织学生实习,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组织学生在本地企业实习力争达到占全部实习学生70%以上,鼓励全市职业(技工)院校与我市3-5个企业(事业)单位签订实习合作协议。不得委托劳务外包公司承接学生实习事务。(五)鼓励企业吸纳高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促进 高校 中等职业学校 以及 技工 院校 毕业生 服务 本地 企业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