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制度经信委人社局应急管理局2篇.docx
《保密工作制度经信委人社局应急管理局2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密工作制度经信委人社局应急管理局2篇.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保密工作制度经信委人社局应急管理局2篇县经信委保密工作制度范文(1)第一条本委工作人员要按照党的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保密法为依据,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认真做好保密工作。第二条本委工作中产生的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办文人员应当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标志的规定、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在密件(包括纸介质、磁介质、光盘)上标明国家秘密的密级标志及保密期限。办公室在核稿时,应注意把好密级审核关。第三条国家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
2、、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收发国家秘密载体,要进行认真的清点、登记,并履行签收手续。登记的内容包括标题、发文字号、密级、缓急时限、来文单位、发往单位、件数、收发时间及处理情况等。第四条复制国家秘密载体要严格按照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进行。一、复制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其上级机关批准。二、复制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三、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四、复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第五条属于国家秘密的
3、载体应严格阅读范围。未经制发机关或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意,不得自行扩大阅读、传达范围。确应工作需要,需有关人员阅办时,应由主管领导批示。送阅的国家秘密载体不横传,当天送阅,当天收回。第六条国家秘密载体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保密设备内。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必须由专人管理。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国家秘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第七条禁止携带国家秘密载体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及带入家中。遇有特殊情况需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外出时,应经办领导批准并采取保密措施。第八条需公开出版、报道的信息,由办公室按照新闻出版保密规定的要求进行核稿后送局领导审批。凡属国家秘密的事项不得擅自公开报道、出版。对涉及国家
4、秘密但需公开报道、出版的信息,应采取删节、改编、隐去等保密措施。第九条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国际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存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除应放在采取措施的环境中外,还应设置开机密码、屏幕保护的措施,限制文件共享。第十条涉密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等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收发、审批、签收、登记、复制等制度。禁止在无保密措施的情况下传输、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市人社局保密工作制度范文(2)为加强我局保密工作的管理,保守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做到“内外有别”、“既便于工作又确保秘密”,现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人
5、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一)绝密级事项1各类人事录用考试的试题、试卷(含备用卷)、答案;2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启用前的试题、试卷(含备用卷)、标准答案及其评分标准;全国技工学校统一考试、全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试题和答案;3 .含有“绝密”内容的密码电报;4 .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中的有关涉外政策和经济技术资料。(二)机密级事项1 .省、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干部档案、汇总名册;2 .尚未出台的工资改革和调整;3 .尚未公布的全国童工案件查处情况及统计数据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保密工作 制度 经信委人社局 应急 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