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作物种苗买卖合同书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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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农作物种苗买卖合同书示范文本合同编号卖方(甲方)买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第二条质量要求符合以下要求O第三条检验检疫双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种苗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种苗检验检疫。第四条交货方式及期限选择下列第种方式执行: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2 .甲方于年月日送货到指定地点,运费由方承担。3 .乙方于年月日到指定地点提货Q4 .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第五条包装与运输1 .包装要求2 .运输方式3 .运输费用由方承担。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选择下列第
2、种方式执行: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年月日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2 .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3 .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o第七条验收乙方应对种苗进行验收,如发现种苗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当在日内提出异议;如发现种苗纯度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日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日内处理。第八条违约责任1一方迟延交(提)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 .因种苗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3 .其他违约责任第九条其他约定。第十条争议解决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调解;或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卖方(甲方)买方(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住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地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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