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模式下工程总承包单位资质认定及责任承担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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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PC模式下工程总承包单位资质认定及责任承担问题引言:2019年12月,住建部、发改委联合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20年3月1日正式施行。该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对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很多较有争议的问题的系统回答,管理办法中新的规定亦成为目前实务研究的热点,管理办法明确回复了EPC总承包单位资质认定问题,肯定了总承包单位组建联合体问题,这也为目前尚存争议的联合体债务承担等系列争议问题的解决奠定了基础。EPC模式下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资质认定关于EPC总承包单位资质的认定问题一直是一个理论和实务存在冲突
2、的命题,对此一般存在两种争议。一部分观点认为总承包单位须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另一部分观点认为总承包单位只需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中的一种,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一)总承包单位须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第一,从EPC模式的概念出发。“E”“P”“C”三个字母分别是“设计”“采购”“施工”三词的英文缩写,EPC是指业主把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委托给一家工程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全面负责。建筑法第13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
3、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最高院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既然EPC的内涵是将设计、采购、施工三者融为一体,那么从逻辑上来说,从事EPC的主体就必须按照建筑法的要求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第二,从EPC的特点出发。EPC模式与传统的设计和施工分开管理模式相比,其主要优势正在于:一是减少招标成本,通过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加大项目可行性研究,实现对投资总价的控制,省去中间费用,项目最终价格更低,工期要求的实现更确定。二是将业主从具体事务中解放出来,便于业主关注整体项
4、目。三是EPC合同责任界面清晰、明确,避免了传统模式中设计、施工方各自为政,相互扯皮。四是便于建筑行业整合资源,承包单位通过重组并购和深度融合提升综合实力,从而提高我国建筑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如果不严格限制EPC总承包单位的资质,将与传统分开管理模式无异,EPC模式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二)总承包单位只需具备自身专业范围内的资质条件从司法实务看,法院此前在EPC案件中关于总承包单位的资质认定中多采纳此观点。案例一:(2015)冀民一终字第398号案在本案中,西子公司具有火力发电乙级设计资质,西子成套公司系是设备材料供应商,两者作为联合体,从发包人凯恒公司处中标了唐山市丰南区凯恒钢铁有限公司35
5、MW节能发电总承包工程。后发生纠纷,凯恒公司主张西子公司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将施工工作违法分包,合同无效。法院认为: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单位必须具有施工资质,而我国法律并未要求从事建设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必须具备设计、施工等多项资质;西子公司资质证书中载明其具有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无须再另行申请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西子公司从事工程总承包时,可以不直接施工而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无须再行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因此,凯恒公司主张合同无效的理由不能成立。案例二:(2017)鲁01民终1783号案 在本案中,山东电力工程
6、咨询院有限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承包了哈密鲁能煤电化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新疆哈密大南湖电厂一期2300MW工程,双方按照EPC模式约定工程范围为整个服务过程。但是山东电力不具备施工资质,因此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山东一建建设有限公司,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纠纷,山东一建认为山东电力咨询院无施工资质,系违法分包,分包合同无效。虽然一审法院认同了山东一建的主张,但是二审法院纠正了一审法院的这一判决,二审法院认为:山东电力咨询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可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有权就涉案工程的部分工程进行分
7、包,且该分包经过了业主单位的同意,因此,山东电力咨询院与山东一建公司签订的涉案合同应为有效合同。(三)新法明确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备双资质或组成联合体与住建部、发改委前两轮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总承包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以及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规201693号)不同,管理办法第10条第1款明确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管理办法的规定意味着EPC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或者组成联合体,仅具有施工资质或设计资质的企业无法单独承接工程总承包业务,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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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PC 模式 工程 承包 单位 资质 认定 责任 承担 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