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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一事一议临时救助操作规程为贯彻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XX省民政厅XX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XX市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XX区民政局XX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居民临时救助的实施细则和XX区社会救助“一证办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因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按照“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救助,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一事一议”临时救助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一)遭受特别重大困难,造成重大刚性支出,远远超过家庭或个人承受能力,符合临时救助条件,需要突破临时救助最高限额的特困
2、供养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底边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二)遭受重大或突发性困难,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协同开展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其他专项救助的家庭。(三)其他特殊困难对象。区人民政府提出一事一议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本规程所称未纳入低保的支出型困难家庭,除需具备上述刚性支出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XX区户籍或持有居住证且在XX区有固定住所;提出申请之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货币财产和除唯一住房、基本生活必需品之外的实物财产)不足以支付自负刚性支出的。本规程所称家庭重大刚性支出,是
3、指居民家庭生活必需消费支出,即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遭遇意外伤害、突发事件、罹患重病、维持基本生活等造成必须货币支出的总和。二、救助标准救助对象重大刚性支出经扣除社会保障、其他社会救助、社会帮扶后的剩余部分给予救助,救助金额不高于5万元/年/户。三、工作规程(一)申请申报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社会救助申请。申请家庭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遭遇困难情况、刚性支出情况等相关材料,并书面授权审核确认机关对申请家庭(包含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财产等经济状况进行核查。(二)
4、调查核实对需启动“一事一议”临时救助的,由社区工作站初步审核,社区工作站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入户调查、视情组织民主评议会,认为符合“一事一议”范围的,召开社区党委会,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确认情况提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根据社区党委会议研究确认的救助内容,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核查确认。同时,组织召开街道党工委会明确救助内容,并填写“一事一议”申报表,于5个工作日内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确认。(三)评议确认区民政局根据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的核查情况及会议纪要确认救助内容,经区民政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后确认救助方式和救助标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对于重大
5、问题,无法确认审批的,区民政局书面提报XX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会商确定救助个案的救助方式和救助标准。“一事一议”临时救助,应自收到材料齐全的救助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工作。(四)公开公示“一事一议”救助后,将救助对象名单、救助原因、救助金额等情况在政府网站公示。四、一事一议救助方式“一事一议”临时救助应根据会议议定事项确定救助方式。(一)发放救助金“一事一议”临时救助金,可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通过金融机构社会化发放或现金发放。(二)发放实物根据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基本生活需求,可采取发放实物方式予以救助。(三)提供转介服务对发放临时救助金、实物不能解决困难的,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救助帮扶或依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窗口、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提供转介服务。五、资金保障全区临时救助金统筹安排六、档案管理街道办事处要做好“一事一议”临时救助案卷(含审核审批档案、临时救助“一事一议”申报确认表、相关会议纪要等)、工作台帐和资金、物资发放记录等资料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内容完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