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全文及条文说明可编辑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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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目录前言1总则2术语和符号2. 1术语2.2符号3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3.1火灾种类3. 2危险等级4灭火器的选择4. 1一般规定4. 2灭火器的类型选择5灭火器的设置5. 1一般规定5. 2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6灭火器的配置6. 1一般规定6. 2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7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7.1一般规定7. 2计算单元7. 3配置设计计算附录A建筑灭火器配置类型、规格和灭火级别基本参数举例附录B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图例附录C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附录D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附录E不相容的灭火剂举例附录F非必要
2、配置卤代烷灭火器的场所举例本规范用词说明I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087号文关于印发二000二00一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的1997年版迸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以国内外有关同类规范为参考,深入进行调音研究,多次与科研、设计、施工和使用单位进行交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吸纳国内外建筑灭火器配置的工程设计和应用的成熟经验,结合我国现阶段工程实际,经反复讨论、认真修改,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直定稿.本规范共分7章13节,6个附录,此次全面修订的
3、内容主要包括:增加了术语和符号一章;增加了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改变了以往我国的水型灭火器只能灭A类火,不能灭B类火的状况;灭火器底部离地面高度从不宜小于0.15m调整为0.08m;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A类灭火器配置基准;B类灭火器配置基准;灭火器的减配系数;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程序;将灭火有效程度修改为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并作为选择灭火器应考虑的因素之一;、当同一场所存在不同种类火灾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11删去有关卤代烷灭火器的管理性条文;12增加了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确定的规定等.本规范若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
4、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内容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脸,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二路601号,邮编:200032,传真:021-54961900),以便今后修改和补充.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西藏自治区消防局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
5、公司邯郸市公安消防局深圳市公安消防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青岛市公安消防局重庆市消防局北京市消防科学研究所大连市公安消防局南京板桥消防器材厂安徽华星芜湖铁扇消防集团主要起草人:胡传平唐祝华刘保平诸容南江林张之立郭秀艳陈庆沅张学魁赵锐刘康高晓斌衣永生王宝伟赵伦元奚正玉口总则1.0.1为了合理配置建筑灭火器(以下可简称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条文说明1.0.1本条阐述了制订和修订本规范的意义和目的,强调只有合理、正确地配置灭火器,才能真正加强建筑物内的灭火力量.及时、有效地扑救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初起火灾.众所周知,灭火器的应用
6、范围很广,全国各地的各类大、中、小型工业与民用建筑都在使用,到处皆有;灭火器是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消防器材,轻便灵活,稍经训练即可掌握其操作使用方法,可手提或推拉至着火点附近,及时灭火,确属消防实战灭火过程中较理想的第一线灭火装备.在建筑物内正确地选择灭火器的类型,确定灭火器的配置规格与数量,合理地定位及设置灭火器,保证足够的灭火能力(即需配灭火级别),并注意定期检直和维护灭火器,就能在被保护场所一旦着火时,迅速地用灭火器扑灭初起小火,减少火灾损失,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1.0.2本规范适用于生产、使用或储存可燃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或储存炸药、弹药、火工品、
7、花炮的厂房或库房.条文说明1.0.2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和不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应配置灭火器的,生产、使用和储存可燃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亦即:凡是存在(包括生产、使用和储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场所,均应配置灭火器.这是因为有可燃物的场所,就存在着火灾危险,需要配置灭火器加以保护.反之,对那些确实不生产、使用和储存可燃物的建筑场所,当然可以不配置灭火器.这里还需要说明的是:本规范中的可燃物系指广义范围的可燃烧物质,亦即除了不燃物之外,凡可燃固体物质、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可燃金属等都归属于可燃物的范晤.因此,即使是耐燃物,由于其仍然还是能够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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