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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药集团(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国药集团(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新建项目已依法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调查和监测工作。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一、 公示时间: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6日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63-2067321三、 通讯地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国药集团(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新建项目公示情况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异地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年处理中药材1647.23吨生产装置一套,建设年产颗粒剂2亿袋
2、、年产胶囊剂6亿粒、年产片剂1亿片生产线各一条,配套建设辅助、储运、公用和环保工程建设地点:宣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单位:国药集团(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验收监测单位:宣城市环境监测中心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1、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齐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0年3月31日经宣城市环保局审批(宣环综201025号),于2014年1月27日经宣城市环保局同意投入试生产(宣环验20147号)。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冲洗设备用水、洗药废水、蒸发冷凝水、技术中心用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纯水站浓水
3、、锅炉软水排水,其中纯水站浓水和锅炉软水排水直接排放,其余废水均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实行了雨污分流,建设了一座处理能力12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采用“厌氧+生物接触氧化+斜管沉淀+消毒”污水处理工艺,各类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宜州工业新区污水管网。规范设置了污水排放口和排水管线,按规定安装了COD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3、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车间工艺尾气和锅炉废气。综合制剂车间内各产尘工段均配套安装了收尘设备,经收尘处理后废气经管道输送至车间顶部排放,燃煤锅炉配套安装多管除尘和水膜除尘脱硫装置,锅炉废气经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4、噪声:项目采取了相
4、应的隔声、减震、绿化等降噪措施。5、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剩余污泥、灰渣、包装废料、药渣、过期药品、药物粉尘、生活垃圾。不能回收利用的药物粉尘和过期药品属于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库,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库采取了防雨、防渗措施;灰渣、包装废料、药渣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和剩余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置。6、公司建立了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建立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制定了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三、验收监测结果根据宣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的国药集团(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新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环监验字2015第020号):1、生产工况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正常生产,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满足环保设施验收监测对工况275%的要求,符合验收监测条件。2、废水: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中主要污染物pH值、COD、B0D5浓度均值或范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98-1996)表2中限值要求,外排废水中氨氮、As.Hg浓度均值、车间排口As、Hg浓度均值满足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06-2008)表2中限值要求。项目污水处理站COD年排放量3.19吨,满足COD总量控制要求。3、废气:项目各废气排放口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燃煤锅炉烟尘、S02排放浓度范围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II时段二类区标准限值要求。项目S02年排放量1.51吨,满足总量控制要求。4、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特征污染因子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5、噪声:项目东、南、北边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西边界噪声值满足4类标准限值要求。6.公共参与调查:采取发放意见调查表的形式征求当地公众意见。共发放调查问卷50份,收回50份。经统计,100%的人群对该项目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