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曲靖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草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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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读曲靖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草案)一、立法的背景和必要性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坚持以打造社会治理一张网为抓手,取得了明显成效。尤其是在疫情防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践中发挥了巨大的社会治理功能。随着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推动网格化地方立法,为网格化工作提供法律依据、解决实际问题的现实需求日益突出。因此,制订条例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社会管理方式的新变化亟须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法治化。二是网格化服务管理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改革成果亟待得到立法升华。在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建设中,政策性的规定无法解决网格划分不够规范、网格事务杂乱、网格化服务管理发展不平衡、推进
2、全科网格建设不到位以及保障措施不够等问题,亟须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让中央的改革政策得到立法支撑。三是曲靖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合格城市创建亟须制定曲靖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2019年底,曲靖市被列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中央政法委关于印发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在治理方式现代化方面明确要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人大工作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角度,为推进曲靖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迫切需要制定曲靖市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二、起草经过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确定的立法调研项目,当年8月,经深入有关县(市、区)开展了立法调研,形成了立法调研报告。
3、2023年底,市委政法委委托云南省地方立法研究院专家团队起草条例,并赴曲靖开展了立法考察和调研,于2023年1月形成了条例(立法建议稿)12月,条例被列为2023年的立法审议项目后,市委政法委将条例起草的阶段性工作整体移交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条例(立法建议稿)进行了深入讨论调研和修改,并将形成的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初稿)送有关专家、学者进行了论证,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仇3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立法调研组,到有关县(市、区)开展了立法调研,听取相关部门以及直接从事网格化服务管理人员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作了进一步的修改。为全面落实全市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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