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民政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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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蜀山区民政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2018年12月1.社会组织评估服务指南(主动服务)一、办理依据1、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2、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民管字(2012)131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在本省区域内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
2、业单位。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全省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公正和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3.当年通知,如:关于开展区属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二、承办机构蜀山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三、服务对象社会组织四、服务条件符合评估条件并在我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五、服务流程1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印发评估通知2 .社会组织按要求自愿报名参加3 .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4 .公示评估等级六、服务时限见年度通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蜀山区民政局九、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
3、合肥市蜀山区民政局办公室监督投诉咨询方式:2.社会组织登记信息查询服务指南(依申请)一、办理依据国家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民发(2010)101号)第十三条: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六)其他单位、组织凭单位介绍信,公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可以查询公开的社会组织的登记事项。二、承办机构蜀山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三、服务对象公民、社会组织四、申请条件所查询的信息为已登记的社会组织可以公开的事项五、申报材料1 .申请单位持单位介绍信;2 .公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六、服务流程1 .申请单位持单位介绍信、公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经区民政局基
4、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签批。2 .蜀山区民政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人员提供查询服务。七、办理时限即办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蜀山区民政局十、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蜀山区民政局办公室监督投诉咨询方式:3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指南(主动服务)一、办理依据1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1号)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并对救助站进行指导、监督。公安、卫生、交通、铁道、城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2 .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9号)第四条:县级以上人
5、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3 .合肥市2016年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方案(合民2016)141号)。二、承办机构蜀山区民政局三、服务对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四、服务条件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处于流浪或者乞讨状态的人五、服务流程1发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后,询问、登记姓名、年龄、住址,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等详细信息;2 .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予救助,并告知理由,同时留存图片、视频资料;3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送往合肥市救助站;4 .将救助登记表以及图片、视频资料留存。六、服务时限即办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八、咨询方式蜀山区民政
6、局九、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蜀山区民政局办公室监督投诉咨询方式:4.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指南(主动服务)V办理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皖政【2016】69号。二、承办机构蜀山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救灾救助科三、服务对象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四、服务条件无五、服务流程1公安机关应及时会同村(居)民委员会联系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父母,责令其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其进行教育、训诫,要求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同时将联系、教育及训诫情况及
7、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2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根据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再次组织入户调查,核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情况。3 .对能联系上但暂时无法返家的留守儿童父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要督促和指导其选择具备较强监护能力和监护意愿的亲属、朋友担任受委托监护人,并指导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对受委托监护的监护能力进行初步评估,对不具备监护能力的,要督促留守儿童父母确定其他受委托监护人,切实落实监护责任。4 .对正处于无人监护且暂时联系不上其父母的留守儿童,公安机关要就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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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区 民政局 公共 服务 事项 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