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文献北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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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莆田市城厢区文献北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及相关规定,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厢区文献北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征收范围1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文献北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性质上的房屋,征收房屋四至范围:东至马巷街、胜利北街,西至荔城南大道,南至文献路,北至石室路、梅园路,范围内不含拟保留的房屋。(其中:一期、二期以学园中街为界,学园中街以东为一期,学园中街以西为二期。详见征收红线图)。2 .本项目征收总户数约4459户,征收
2、房屋总建筑面积约85万m2,征收房屋总用地面积约684亩。第二条征收当事人1 .房屋征收部门为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征收实施单位为莆田市万和房屋征收有限公司、莆田市众信房屋征收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本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2 .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为被征收人。第三条补偿安置方式1房屋征收实行定向购买安置房方式(又称产权调换安置)或货币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一种补偿安置方式。2.被征收人选择购买安置房方式的,实行“等面积、等功能安置”的原则,在选房并签约时,被征收房屋补偿款通过征收部门支付给被征收人,补偿款用于被征收人定向购买指定的安置房,多还少
3、补。第四条征收补偿认定标准1被征收房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给予认定补偿:(1)持有合法的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有权机关批准的建房用地手续等有效证件。(2)虽无产权原证件,但确系建国前建造的旧房或能确认为1982年4月30日前建造的房屋的。(3)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实施前,批准建房手续虽不健全的,但经历次清房(1982、1986、1991、1997年)或两权发证处理并补办有关手续和补交款项的房地产。(4)历年经国土、建设等部门行政处罚到位(含提供相应票据等),一直作为住房使用且只有一处住房的。2.对未经登记的建筑,由区政府组织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
4、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五条征收补偿项目征收补偿项目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装修补偿及其他项目补偿。第六条补偿安置价格的确定1 .对被征收房屋补偿价格和安置房价格,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进行结算差价,也可以选择按本方案的规定计算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和安置房价格。2 .选择按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
5、申请鉴定。第七条房屋用途的认定1 .房屋用途和土地用途,应以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用途为准。未经规划部门批准的临街住宅改店面或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的房屋,原则上仍按原房屋使用用途补偿安置。2 .现状为底层临街店面,但房屋所有权证上载明为住宅或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商业用房认定:(1) 1984年1月5日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实施前以来一直作为店面经商,并领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凭证的;(2) 1984年1月5日后至1990年4月1日前未经规划部门批准临街住宅改为商业店面并延续使用的,且领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凭证的;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拆卸自然间隔的,仍按原自然间隔分别
6、计算店面和其它用房面积;(3) 1990年4月1日以后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临街住宅改为商业店面,并领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凭证的;(4) 批准用地文件规定为商业用地的临街建筑物第一自然间隔进深部分或土地使用权证中载明为商业用地部分的。3.根据本条第2款认定为商业用房的,其商业面积原则上按原房设计的第一自然间隔计算,但进深超过8米的,则按进深8米认定为商业面积。第八条搬迁费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每次6元tf,生产、营业用房每次8元仓储及办公用房每次7元/门;搬迁费少于200元的按200元/次计。选择货币补偿的,支付一次的搬迁费;选择产权调换的,按往返两次计算。第九条临时安置费1选择产
7、权调换方式安置的,由被征收人实行自行过渡,征收部门按本方案的规定计算临时安置费。2 .临时过渡期限暂定为36个月,过渡期限按实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自被征收房屋交付之日起至安置房竣工验收合格通知结算之日为止。3 .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一级地每月7元/行,二级地每月6.5元/Itf。选择产权调换的,按实际过渡期限计算临时安置费;逾期安置的,自逾期之月起支付双倍临时安置费。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六个月的临时安置费。第十条安置房建设标准1安置房的建筑结构、面积、层数、朝向及户型等以批准的总平面图、建筑方案及施工图为准(详见安置示意图)。4 .安置房建设标准为:钢筋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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