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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秦皇岛市商务局2010年中秋、国庆期间酒类市场整治方案暑期工作即将结束,全市酒类市场保持了稳定的态势,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酒类市场经营秩序,构建和谐的酒类消费环境,保证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酒类商品消费安全,两节期间将开展劣质酒退市场突击整治行动,现制定整治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酒类市场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全市酒类流通秩序明显好转;全市酒类经营户持证经营率达到98%,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率达到99%,酒类商品上市合格率达到99%,酒类商品备案经营率达到99%;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大案要案得到有效查处;不发生假酒中毒事件,确保节日期间市场安全。二、时间安排第一阶段(8月26日一8月3
2、0日):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县区商务部门按照市商务局2010中秋、国庆期间酒类市场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建立领导机构,明确活动目标,细化工作进度。第二阶段(9月1日9月15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摸清底数,确定重点,及时排查酒类商品安全问题和隐患,制售假冒伪劣酒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第三阶段(9月16日一9月30日):规范提高,督促整改。市商务局成立督导工作组,对县区市场整治情况进行督导联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三、工作任务1、净化酒类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河北省酒类商品监督管理条例、商
3、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酒类经销企业的执法检查,对所辖区域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在整治中阻挠检查、抗拒执法、屡教不改的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企业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加大管理力度,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酒类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酒类批发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理顺好酒类批发渠道,彻底整治“明零暗批”等违法经营行为,发现一家,处理一家,维护酒类经营许可制度的严肃性。3、开展酒类流通随附单大检查。对没有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类商品一律要求下(架)柜,禁止销售,问题严重的进行暂扣待查;对拒不
4、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经营户进行了严厉查处;对转借随附单的批发企业按规定进行警告、处罚,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使用。4、进一步规范散白酒市场。各县(区)酒监部门要强化散装白酒市场准入制度,保持散装白酒市场整治的效果。加大对散装白酒批发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从批发源头管严管住。散装白酒经营必须经酒类监管人员现场查看,符合河北省散装白酒经营管理办法规定的经营条件,方可发放酒类销售许可证。5、加强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将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要特别防止假冒伪劣和有毒假酒流向农村,对分散于城乡结合部、各村镇的食品批发户、小型集贸市场、小食品店、小餐馆,要加大监管和宣传力度,特别是对在农村比较畅销的散
5、装酒要加强监控,保护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不受侵害。6、走访辖区批发企业,为企业解难题。走访辖区内名优酒、畅销酒酒类批发企业,倾听他们对酒类市场经营秩序的建议,了解他们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困难,突出打击“串货”问题,保证合法经营企业保驾护航。四、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县(区)商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两节市场整治工作重要性,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按照目标任务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狠抓落实。2、协调媒体、搞好宣传。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酒类市场整治情况,及时曝光不法经营企业,宣传一批守法生产、经营诚实守信的典型企业,充分发挥“放心酒达标店”的积极作用,引导消费者到合法销售渠道购买酒品,营造规范秩序、打假保真的氛围。3、突出重要线索,摸排窝点。通过整治活动,进一步掌握各种品牌酒的经营情况,从中找出假冒伪劣酒的线索,并追根溯源,端掉窝点。4、加强信息沟通和值班制度。专项整治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五日上报一次整治开展情况,一旦发生重、特大伤亡事件要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汇报、沟通,决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并采取紧急应急措施进行处置,防止事态的扩大。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各县(区)要对照整治方案的目标和任务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0年9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市酒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