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直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温暖工程重病帮扶活动宣传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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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市直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温暖工程(重病帮扶)活动宣传册参加对象凡党组织关系隶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市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非公企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在职(在册)干部职工(含劳务工)均可根据自愿原则,由单位机关党组织统一组织参加。活动周期每期1年,自2017年5月1日零时起到2018年4月30日24时止。缴费标准每人每期100元。补助标准1、医疗补助:重大疾病补助、住院补助、死亡慰问。重大疾病补助标准为30000-25000元;住院补助标准为每天补助100元,最高补助4000元;身故慰问金标准每份IOOOO元;2、重病致困特殊补助(新增):参加本活动的干部职工,在活动周期中医保目录内的累计在定点医
2、院住院治疗的个人自付费用,扣除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住院医疗补助和身故慰问金后,净自付仍然达到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经核实后,按净自付金额20%给予一次补助,最高为10万元。申报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流程1、各单位按要求准备材料、填报表格;2、向职工温暖工程工作室(市直机关工会工委)申报,经工作室审核,领取缴款通知书;3、持缴款通知书,办理缴款;4、持缴款凭证到工作室,领取相关票据和生效确认书。参加医疗互助活动需提供的材料1、福州市直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温暖工程(重病帮扶)活动团体报名申请表(见附件3,须附EXCE1格式电子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并加盖单位党组织或工会组织印章,党组织书记或工会主席
3、签名;2、福州市直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温暖工程(重病帮扶)人员花名册(见附件4,须附EXCE1格式电子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并加盖单位党组织或工会组织印章。3、缴款凭证。(注:1、待团体报名申请表、人员花名册审核后方可办理缴费相关手续;2、以现金缴存或账户转账形式办理缴费手续时,务必注明缴款单位与用途。)申请温暖工程补助的流程1、填写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2、到职工温暖工程工作室(市直机关工会工委)申报,经受理、初审,报专业机构鉴定、领导审批;3、职工温暖工程工作室将职工温暖工程补助金以转账(汇款)方式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申请温暖工程补助需提供的材料一、填写福州市直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温暖工程(重
4、病帮扶)补助申请审批表,并经职工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工会组织审核盖章,党组织书记或工会主席签名;二、能够证明住院治疗情况和天数的相关材料(可用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包括出院小结、诊断(疾病)证明书、住院收费票据等;三、身故慰问金申请除了提供本条一、二项所列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所在基层单位书面报告(内容包括死者平时身体状况及死亡的原因、时间、地点、救治主要经过等);(2)死亡证明复印件。四、重病致困特殊补助的申请除了提供本条1-2项所列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完整的福州市直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温暖工程重病致困特殊补助申请审批表(见附件6),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工会组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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