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培育验收标准(试行)验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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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培育验收标准(试行)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自评分得分备注组织管理(30分)领导重视(6分)成立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有校领导任组长,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及时解决问题。(3分)听取学校汇报,查阅佐证材料。有专(兼)职电教人员(至少有1名计算机专业或教育技术专业教师)和学科骨干教师承担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培育工作。(3分)听取学校汇报,查阅佐证材料。工作计划(10分)将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培育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实施步骤明确,过程详实,资料完整。(3分)听取学校汇报,查阅佐证材料。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培育工作按项目实
2、施计划书执行,落实到位。(7分)听取学校汇报,查阅佐证材料,不按项目实施计划书开展示范校培育工作的,酌情扣分。经费管理(9分)资金开支范围与项目实施计划书一致程度。(4分)听取学校汇报,查阅佐证材料;使用不当酌情扣分。资金使用规范情况。(5分)教师培训(5分)培育期间认真选送相关教师参加省级及以上电教、教研部门举办的各类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2分)听取学校汇报,查阅佐证材料。培育期间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本培训1,有记录、考核、奖励。(3分)亮点工作亮点工作利用信息技术促进学校课程建设的展示。任选至少其中一项进行活动展示。(40分)(现场展示)(40分)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的展示。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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